关于印发《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贯彻市委法治三十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贺家山运管所,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贯彻市委法治三十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贯彻市委法治三十条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精神,推动法治建设进程,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权力运行规范,法律实施机制完善,交通运输各相关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城市公共客运市场和交通建设市场,基本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1.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价值得到普遍认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明显提高。
2.交通运输公共权力行使得到有效规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领导方式和依法行政方式有效改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行政决策、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健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监督问责机制健全并发挥作用,权力行使得到有效监督。
3.交通运输参与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交通运输各相关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交通运输参与有序扩大,民意表达渠道畅通,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城市公共客运市场和交通建设市场更加规范,公路路网更加通畅舒适,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和城市公共客运更加便捷舒适安全。
4.交通运输法律实施机制完善。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交通运输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相对人知法守法,交通运输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法律服务体系完备,矛盾纠纷化解和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二、2012年法治建设工作具体内容及措施
1.解决事项:运输市场监管不规范的问题
(1)加强道路客运班线管理,完善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监测和考核体系,抓好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客运业户和客运车辆质量信誉考核。
牵头领导:徐世明;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运输管理科、陈涛,市运管处、曾文波
时限要求:2012年3月—11月
(2)抓好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牵头领导:徐世明;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运输管理科、陈涛,市客管处、林卫军
时限要求:2012年3月—11月
(3)加大水路运输、港口经营市场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和退出关,强化从业人员、企业、船舶市场准入资格审核。以客船、危险品船管理为重点,建立经营资质预警和动态监管制度。
牵头领导:杨成英;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运输管理科、陈涛,市地方海事局、曾珊山
时限要求:2012年3月—11月
2.解决事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问题
(1)开展水路交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对船舶或船员无证无照、无船名船号、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运输经营;客渡船超员、货船和内贸集装箱运输船超载;非客船非法载客;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非法从事渡口渡船运输,尤其是非法从事汽渡;在通航水域非法采砂和非法从事运砂;大船小证、违章航行;未经批准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港口或通航水域水上交通秩序混乱和货船违反规定搭载无关人员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予以严厉打击。
牵头领导:杨成英;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运输管理科、陈涛,市地方海事局、曾珊山
时限要求:2012年3月—5月
(2)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营运车辆超限、出站超载行驶;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或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和违规进行旅游包车营运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牵头领导:徐世明;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运输管理科、陈涛,市运管处、曾文波
时限要求:2012年3月—5月
(3)开展城市客运“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对非法从事城市客运和出租汽车运输;城市客运车辆或出租汽车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出租汽车跨区域驻点运营;挪用、套用出租汽车号牌从事出租经营活动的车辆和未经批准经营城市公共汽车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牵头领导:徐世明;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运输管理科、陈涛,市客管处、林卫军
时限要求:2012年3月—5月
(4)开展公路水路工程施工“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对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违法指定分包工程;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机械设备;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单位一线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的或者未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牵头领导:陈柏枝;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基建养护科、唐建军,市交通质安处、刘湘山
时限要求:2012年3月—5月
3.解决事项: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的问题
(1)深化“平安水域”创建活动,强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四客一危”为重点,实行安全隐患档案制、销号制、公示制。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推广乡镇船舶“县管、乡包、村落实”的管理机制。强化渡口及短途客船集散地管理,严格落实“六不发航”制度,建成签单发航渡口442道,确保签单发航管理制度有效执行。落实农村中小学学生上学、放学乘船交接制度,坚决防止学生超载超员乘船行为。加快建立市县水上安全监控中心,建成55个渡口、23个客渡船和15个港口泊位视频监控以及253个AIS系统,基本实现对水上重点部位和区域的实时监控。
牵头领导:杨成英;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安全科技科、邱立平,市地方海事局、曾珊山
时限要求:2012年3月—12月
(2)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将责任落实情况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挂钩。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对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站场的源头管理。继续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积极创建“平安车站”,确保不出现因公路安全保障不到位或因“三关一监督”等制度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牵头领导:彭德友;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安全科技科、邱立平,市运管处、曾文波
时限要求:2012年3月—11月
(3)大力开展“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年”活动,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健全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基建管理程序,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强化业主责任,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深入开展质量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在建工程质量巡查、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数据抽查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对每个项目必须进行履约情况复查,积极建设科学完善、公平公正的建设市场秩序,全面提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继续深化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促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牵头领导:陈柏枝;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基建养护科、唐建军,局造价站、万黎妮,市交通质安处、刘湘山
时限要求:2012年3月—11月
4.解决事项:改革与发展机制不活的问题
(1)以清理挂靠经营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全市三类及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企业和市城区出租车公司逐步推行“公车公营”。
牵头领导:徐世明;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运输管理科、陈涛,市运管处、曾文波,市客管处、林卫军
时限要求:2012年3月—2013年12月
(2)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积极争取全省“低碳交通示范城市”试点,稳妥推进市城区“一城一交、公车公营”改革,合理新增、调整公交线网结构,最大程度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公交出行需求。
牵头领导:徐世明;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运输管理科、陈涛,市客管处、林卫军
时限要求:2012年3月—11月
(3)理顺水运发展管理体制,完成海事机构下放工作。
牵头领导:姜湘霞;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人事科、蔡光武,市地方海事局、曾珊山
时限要求:2012年3月—5月
(4)督促指导县市区尽快建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明确责任职能部门,建立完善“以县为主、乡村配套、部门落实”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推动乡镇一级100%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明确责任职能部门,严格农村公路养护考核。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示范带活动,每个县级单位创建2个以上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选取10%以上的县道、5%以上的乡村道创建文明示范路,促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牵头领导:肖 异;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基建养护科、唐建军,市县乡公路处、陈保麟
时限要求:2012年3月—11月
5.解决事项:行政管理及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1)大力实施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等执法形象“四个统一”工作。办好市运管处直属所、市地方海事局直属分局和市客管处行政执法大队等3个法治建设示范点。
牵头领导:李梅清;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法制科、熊战辉,市运管处、曾文波,市地方海事局、曾珊山,市客管处、林卫军,市交通质安处、刘湘山,市县乡公路处、陈保麟,临岗公路管理站、段斌
时限要求:2012年3月—11月
(2)在各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牵头领导:李梅清;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法制科、熊战辉
时限要求:2012年3月—7月
(3)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开展以执法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轮训活动。
牵头领导:李梅清;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法制科、熊战辉,市运管处、曾文波,市地方海事局、曾珊山,市客管处、林卫军,市交通质安处、刘湘山,市县乡公路处、陈保麟,临岗公路管理站、段斌
时限要求:2012年3月—9月
(4)严格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管,确保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牵头领导:李梅清;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法制科、熊战辉
时限要求:2012年3月—12月
(5)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要严肃问责,并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
牵头领导:罗海宇;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局机关党委、周立新
时限要求:2012年3月—12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法治交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摆在重要位置,把法治融入到交通运输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去。市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车德斌同志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李梅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为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2.把握重点,狠抓落实。要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和任务,严格对照措施和进度表,逐月督导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解决交通运输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重点解决交通运输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内刊、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开设专栏、开办专题,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强化监督,确保成效。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评优工作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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