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修订)
市直交通运输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的正确适用,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常法办发〔2013〕5号)有关要求,结合交通实际,我局及时修订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局原《关于印发〈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暂行)〉的通知》(常交发〔2011〕245号)同时废止。
2013年9月26日
主题词: 交通 行政处罚 基准 通知
抄 送: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 、市政府法制办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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