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CDCR—2012—18004
常交通告〔2012〕2号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发布201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废止《关于印发〈常德市拖拉机养路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19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一);
二、宣布《关于印发〈常德港港口调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36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二);
三、重新公布《关于印发〈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暂行)〉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三)
四、确认《关于加强我市干线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等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四)。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市局的决定,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但是,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从其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5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12年6月1日起不再执行。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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