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常德市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交发〔2017〕52号
各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
现将《常德市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9日
常德市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确保铁路专用线安全运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专案行动方案〉的通知》(湘铁专发〔2017〕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切实纠正和打击我市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管理中的漏洞隐患和违规行为,对省、市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机构所发现的道口安全隐患整治整改率达到100%,实现市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促进全市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管理水平较大的提升。
二、清零范围
我市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行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是否履行道口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健全道口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二)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道口看守制度和作业程序标准,看守员是否严格执行道口作业要求;
(三)擅自设立的铁路专用线道口或者人行过道的清理整治;
(四)省、市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机构在日常行业管理中新发现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
本次行动,从现在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清单阶段(7月5日前完成)
1.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自查自纠(6月25日前完成)。根据道口安全“隐患清零”范围,市交通运输局制定我市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各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经营单位(企业)对道口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甄别,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2.铁路专用线管理机构制定整改清单(7月5日前完成)。对照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治要求、整治期限、整治责任人和督办人员。
(二)责任落实、整改清单层层交办阶段(8月5日前完成)
1.召开隐患清单见面交办会(7月25日前完成)。针对排查出的道口安全隐患,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见面交办会,交办隐患整改清单,通报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2.见面交办会的议程:
(1)宣读排查治理方案;
(2)通报排查治理清单;
(3)下达隐患治理清单,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4)各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接受清单并表态,限期上报隐患治理方案;
(5)市交通主管部门表态,督促各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限期将隐患治理整改到位。
(三)隐患治理、立行立改阶段(9月底前完成)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落实职责分工,建立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领导层、安全管理机构、道口看守班组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及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治理、处置并改进。
2.督促铁路专用线企业建立健全道口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一是督促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按国家道口管理办法及GB4387-2008国标标准,制定道口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加强监护道口现场管理,督促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按规定在道口看守房墙上统一揭挂《道口看守员岗位责任》《道口看守员工作要求》《道口看守员作业程序》《道口道路事故及设备故障防护处理程序》《道口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社会通行车辆道口)》等挂板(详见附件)。在桌面放置《道口看守员交接班记录簿(包括道口备品情况交接)》《道口行车日记簿》《道口交通肇事记录簿(或安全记录)》《道口安全生产成绩表》《道口安全检查指导簿》等记录薄。信号、工具(零小工具)备品要专柜存放,并放在易取之处,便于应急时取用。有副班道口房的,要分开存放。三是进一步优化道口整体环境,道口房内、外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安全警句、安全警示牌,喷刷道口名牌和道口所处的里程位置。四是督促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在道口看守等关键岗位要以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应急处理等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知识为基本内容,加强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精神教育培训。
3.对于擅自设立的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逐步减少的原则进行整治。积极争取市人民政府支持,对擅自设立的道口或者人行过道采取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的方式进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铁路专用线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需要,协调和帮助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对确需设立的人行过道(宽度在2.5米以下),设置宣传牌和阻拦桩,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对确需设立的道口(宽度在2.5米以上)按照程序和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备和标志标牌;其他擅自设立的道口或者人行过道应逐步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岳克己同志任组长,陈涛同志任副组长,陶云峰、陈德军、周利同志为成员的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输管理科,由周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落实。各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企业)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注重整改到位。各铁路专营线经营单位(企业)要加强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我局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是对一时难以现场整改的,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安全隐患立案、销案台账”,由存在安全隐患的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对道口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没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并抄送经营单位(企业)的主管部门;酿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相关经营单位(企业)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企业)要及时上报道口安全“隐患清零”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信息的沟通,并于11月30日前道口安全“隐患清零”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局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隐患清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利,联系电话及传真:7162738,QQ:1119638213。
附件:铁路专用线道口看守作业规章制度
附件
铁路专用线道口看守作业规章制度
一、道口看守员岗位责任
(一)道口看守员是确保道口交通安全的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专用线道口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看守道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认真瞭望,监听(视)报警,疏导交通,宣传安全,适时开关栏木(栅),显示规定信号,保障铁路专用线火车、道路车辆、行人安全。
(三)熟悉道口各种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检查、监视、清扫、保管、使用各项道口设备和安全保障设施。当其发生故障时,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并通知本班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同时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本班期间无法修理好的应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
(四)熟知限界、列车运行时刻表及故障防护办法,掌握过往道口车辆、行人的规律,遇道口上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时,必须坚持“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
(五)遇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及道口安全保障设施发生故障(或停电)停用时,应加倍注意瞭望列车,栏木定位为开放的道口,可临时改为关闭栏木(恶劣天气应开亮栏木红灯)措施,必要时应报告道口主管安全管理人员临时增派看守或联络人员。
(六)经常保持信号、工具备品齐全完好,工具备品要列出清单,便于交班时清点,当发现损坏、失效或缺少时,应及时维修或补充。
(七)当发现违反道口安全通行规定的车辆、行人应进行劝阻、教育或警告;对不听劝阻的车辆、行人将情况记录在案并报告给公安交警部门或派出所。
(八)在道口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口设备损坏、中断铁路行车的车辆和行人,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同时填写“道口交通肇事记录簿”,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二、道口看守员作业程序
(一)道口看守员的班前准备作业:
1.班前充分休息,精神饱满。
2.提前十分钟到达道口,检查巡视道口各种道路设施、标志设施和信号设施及两端各50m线路、限界、外观等,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二)道口看守员交接班作业:
交接班作业必须利用列车间隙时间进行,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接班人在接班前必须按道口看守员的班前准备作业中规定检查设备;
2.交班人应向接班人交清安全情况、设备、信号状态、工具备品和上级有关通报、指示;
3.交班人按实际交接班时分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确认后,应相互签名作为区分安全责任的依据;
4.接班人因故未能按时接班时,交班人不得离岗下班。
三、道口道路事故及设备故障防护处理程序
道口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设备故障可能危及专用线行车安全时,道口看守人员应根据“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防护和处理。
(一)对于调车作业中规定需“一度停车”后通过的专用线道口,可根据“要道还道”的规定拦停调车机。
(二)道口配有防护对讲机的,应迅速用对讲机向邻近车站值班员、专用线驻国铁车站信息联络员和邻近道口及机车司机呼叫,尽快将计划进入专用线或已进入区间的列车扣车或要求停车。
(三)只有电话联络的道口,应迅速用电话通知相邻道口设置停车防护阻拦列车或通知车站扣车。
(四)单人看守道口,当未接到列车计划接近道口通知时,道口发生道路事故或设备故障,应首先将防护杆(牌)插在发生故障的道口铁路线上,挂上红色信号旗(夜间挂红色信号灯),同时立即通知车站扣车。当已接到列车接近道口通知后,道口发生道路事故或设备故障,要立即带上信号旗(夜间为信号灯),迅速赶到距道口1000m的安全地点,按规定拦停列车,如时间允许,再返回道口处设置防护。未能赶到安全地点就发现列车已经接近时,应马上用手信号即用红色信号旗(夜间用红色信号灯)高举头上急剧摇动,同时用听觉信号即吹号角或口哨“一长三短声”报警,拦停列车。
(五)当道口有两头可能来车时,需在两端设置防护,但首先应考虑会先来车的方向设置防护。
(六)道口看守人员为二人或多人值班时,去来车方向拦停列车和在道口处进行防护处理事故或故障应同时进行。处理道口道路事故或设备故障时,要同时封锁道路,拦截车辆行人,防止堵塞道口。
(七)在设好防护的前提下,应争分夺秒根据具体情况机动灵活处理道路事故,排除故障,如机动车熄火、断轴、货物掉落等,应立即组织过往行人或机动车帮助将其推(拉)撤出限界以外,修复故障设备,事故排除后,应迅速撤除防护,放行列车。
(八)道路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填写“道口交通事故记录簿”,逐项向肇事者询问登记,交肇事者签认,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道口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社会通行车辆道口)
(一)当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线道口因火车与汽车及行人的碰撞发生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时,当班看守人员应迅速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并保护好现场。
(二)单位主管领导接到道口看守人员的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道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告当地安监、公安和市州铁路专用线管理机构。其中由国铁机车负责取送作业的,还要通知接轨的国铁车站及铁路派出所。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时,还需向当地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及省铁路专用线管理机构报告。
(四)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各有关单位接到专用线道口发生事故的报告后,按照铁路道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尽快开通线路、恢复交通。有关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事故的处理程序参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执行。
五、道口看守员工作要求
(一)“六严格”’、“六坚持”
道口看守员的工作,应做到“六严格”’和“六坚持”:
1.严格执行“道口看守员岗位职责”,按单位统一规定着装,佩戴执勤臂章(臂章为红底、黄字,上印“道口值勤”字样),坚持按时立岗;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坚持文明值守;
3.严格遵守道口看守时间,坚持人不离道口,手不离信号旗(灯)和号角,口哨(防护对讲机)不离身(指室外瞭望、迎送列车、疏导交通、处理故障时);
4.严格遵守道口栏木定位规定,坚持“一听、二看、三确认、四开放”的制度;
5.严格执行交接班注意事项,坚持做好表簿的登记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道口安全通行规定,坚持按规定处理道口交通事故。
(二)“十不准”
道口看守员值班时应做到“十不准”:
1.不准酒后接班和班中喝酒;
2.不准迟到、早退及当班打盹睡觉;
3.不准擅离岗位;
4.不准相互串岗及与他人闲谈;
5.不准闲人在道口房内逗留;
6.不准看书报和收听广播或做与当班无关的事;
7.不准自行调班或值守连班;
8.不准擅自改变栏木定位或将栏木置于半开关状态;
9.不准擅自关闭停用道口安全保障设施;
10.不准依赖道口安全保障设施而忽视瞭望。
六、道口管辖区管理标准
道口看守员应经常保持道口管辖范围内外观整齐、排水畅通、标志齐全醒目,做到以下几点:
(一)铺面、轮缘槽清洁干净无杂物。
(二)道口管辖范围内无杂草、道床整齐、水沟畅通。
(三)道口附近无堆放杂物,路料存放在道口附近时,必须存放在不影响道口美观的位置并堆码整齐。
(四)室内外清洁干净,墙壁无乱涂乱画迹象。室内物品摆设整齐有序,无凌乱迹象。规定悬挂的道口看守员岗位职责、道口看守员应做到的“六严格”、“六坚持”、“十不准”、“道口安全生产成绩表”等牌、框,要集中悬挂整齐。
七、道口看守员班中作业“十程序”
(一)坚持瞭望:应在便于瞭望位置,集中精力,认真瞭望、监听(视)列车及简易报警器(或自动通知装置),监视过往道口车辆、行人秩序,天气恶劣或道路交通繁忙时,应坚持在室外瞭望疏导,并加强电话通讯联系。
(二)接转通知:当确定来车信息后,有多人看守的道口应及时通知同班看守员,需转告相邻道口的要适时转告,均应复诵。
(三)疏通道口:应立即吹响号角或口哨, 有电铃的应立即拉响电铃,设有人工控制道口信号机的,应适时熄灭白灯,亮红灯,向行人、车辆预告列车接近道口,拦截行人和车辆,疏通道口。
(四)关闭道路:关闭道路栏木(栅)时,应注意防止栏木(栅)挂碰车辆和行人,并注视两侧随时吹响口哨制止行人、车辆钻闯栏木抢道行为。
(五)开放铁路:设有关闭铁路栏木(栅)或固定红色停车信号的道口,应在关闭道路后,再开放铁路栏木(栅)或切断(拆除)固定的红色停车信号。
(六)立岗接车:确认道口无障碍物后,应站在指定较安全的接车位置,手持拢起的信号旗(夜间持白色灯光的信号灯),有对讲机的还要携带防护对讲机,以立正姿势与道路、铁路来车方向约成45°角(不举旗或灯),目送迎接列车。
(七)观察运行:当列车接近道口时,应观察列车有无坠落物,以防砸伤,并监视列车在运行中有无危及行车安全异状,当发现列车走行、连接部位或装载不良,确有危及行车安全时,昼间高举展开的红色信号旗(夜间将信号灯换成红色灯光)急剧左右摇动或用防护对讲机呼叫列车司机、车长(调车员)停车或通知前方站处理。
(八)开放道路(或关闭铁路):列车通过道口后,应确认报警器、控制盘上灯光表示或电话联系核实本线和邻线(多股道)确无列车再开来时,方可开放道路栏木(或关闭铁路)。
(九)疏通车辆:开放栏木后,应将道口两侧行人、车辆进行有序疏导,同时宣传安全,防止堵塞,并继续坚持瞭望,为下趟列车通行作好准备。
(十)记时确认:疏导车辆后应将列车到达道口的实际时分记入“道口行车日记簿”内,并确认记忆列车时刻表内即将到来的一至二趟列车时分。
八、道口表簿使用及其管理规定
铁路专用线道口表簿要依据国家有关铁路道口管理规定,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使用和管理,要求至少要配备以下5 种表簿,并按规定填记、保管好。
(一)道口看守员交接班记录簿(包括道口备品情况交接):是考核道口看守员值勤的原始记录,道口看守员必须认真填写,按时签名,妥善保管。
(二)道口行车日记簿:是供道口看守员与国铁(专用铁路)相关行车人员(或车站值班员)、驻站联络员、相邻道口看守员之间电话预告来车信息或无电话看守员记录列车到达道口时分的一种行车日志。
(三)道口交通肇事记录簿(或安全记录):是积累道口安全情况的原始记录,道口看守员应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备查。
(四)道口安全生产成绩表:各看守道口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成绩表,安全天以截至当天18点止计算。
(五)道口安全检查指导簿:是供各级领导、道口管理人员及上级安全检查人员检查道口时,对道口设备及看守员作业情况的评价和提出指导性意见时使用。
九、有人看守道口常用备品(社会车辆通行道口)
(一)社会车辆通行道口备品按下图表规定数量配置(非社会通行车辆道口可参照执行)。跨越两条线以上,每班看守人员超过2人或尽头线的道口,在配置数量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减。
(二)信号、工具(零小工具)备品要专柜存放,并放在易取之处,便于应急时取用。有副班道口房的,要分开存放。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