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常德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常交函〔2024〕35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2024年常德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常德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持续巩固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提升执法监督实效,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4年湖南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湘交法制〔2024〕61号)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及市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到2024年底,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显著上升。
二、整治内容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整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及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
1.执法不作为。主要包括不履行法定职责,对上级交办、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制止、责令改正或者立案查处,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
2.执法慢作为。主要包括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处理投诉、举报、信访不及时,未及时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办理案件超时限等问题。
3.执法乱作为。主要包括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滥用自由裁量权,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辅助人员从事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渡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4.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主要包括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政执法决定公示不及时不规范、文书制作不规范、送达程序不完备,未全面告知权利、不听取陈述、申辩等问题。
5.逐利执法。主要包括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涉企执法检查次数、非税收入任务,违法违规设置或者滥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问题。
6.执法制度执行不力。行政执法事项未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未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未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问题。
7.执法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整治违规增设审批程序、审批条件,随意索要证明材料,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中“人进事不进、明进暗不进、事进权不进”等问题。
8.其他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常态化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常德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龚霞波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军、彭仔明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共交通科、机关党委,市铁路专用线运输事务中心、市路网监测与应急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运事务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班,日常工作由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分别牵头,法制科牵头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类专项整治;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依申请类专项整治。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专班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及时提请研究整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事项,督导检查、跟踪落实各县市区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调度和通报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向省厅、市司法局报送材料和信息,做好新闻宣传和相关舆情监测处置等工作。
四、整治措施
(一)动态更新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台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进一步收集2022年以来相关行政执法信访、12345投诉举报、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新闻媒体报道、巡视巡查、法治督察、日常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诉讼以及案卷评查反映的突出执法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检视,动态更新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库,要将2023年行政执法评议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纳入问题整治清单(见附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相关问题。对照突出问题整治清单,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查清症结和成因,出台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问题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局办公室、财务科、安全监督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共交通科,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运事务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市铁路专用线运输事务中心、市路网监测与应急事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围绕制度建设、能力提升和作风转变等方面,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结合本地实际以点带面开展全面核查,认真做好“三看”:一是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看是否建立销号制度,看整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二是执法顽瘴痼疾整治“回头看”,看是否出现问题反弹;三是执法制度机制建设“回头看”,看是否建立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共交通科,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运事务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市铁路专用线运输事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落实《常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优化完善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机制,建立全覆盖轮训制度,建立市、县二级培训师资库,打造一批精品课程,发挥好执法培训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作用,更新精品课程。分级对执法人员开展轮训,并组织执法人员考试,着力培养跨门类、跨专业综合执法人才,促进各业务执法门类深度融合,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组织执法能力比赛,突出考核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制定案卷评查标准,召开分析通报会。(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局人事科、安全监督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共交通科,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运事务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市铁路专用线运输事务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6月28日前)
(四)深入开展执法警示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综合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以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通报的情况为镜鉴,通过案例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观摩等形式,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坚守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市局将不定期通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局人事科、安全监督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共交通科、机关党委,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运事务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市铁路专用线运输事务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五)强化执法评议考核。动态更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试题库,通过省执法信息系统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挖掘发现一批优秀执法案卷,指导基层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组织分片区的现场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共交通科。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六)建立完善执法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机制。制定出台本地区本领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方案》,明确处置应对机构和职责、处置应对措施、培训演练和应急保障等,建立完善执法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机制。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畅通民意诉求通道,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的方式,坚决稳控化解。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牵头单位:局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共交通科、市铁路专用线运输事务中心、市路网监测与应急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运事务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开展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系统全面运行。完善网上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率,实现“应上尽上”。动态更新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基础数据,建立执法系统管理协调机制,运用执法信息系统开展日常动态监督。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红黄牌、好差评及效能监察。(牵头单位:局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共交通科、市铁路专用线运输事务中心、市路网监测与应急事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完善执法监督体系。继续开展执法事项清理,修改完善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更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裁量基准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依托执法系统分析研判、案卷评查和考核评议等功能,制定年度执法监督分析报告。清理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更新服务指南,制定年度政务服务分析报告。(牵头单位:局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共交通科、市铁路专用线运输事务中心、市路网监测与应急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运事务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4年3月至10月。
(一)自查梳理(3月中旬至4月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自查、梳理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见人见事,建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台账,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时间表。并于5月10日前将所排查的本系统问题清单报送市局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二)深入整治(5月初至7月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7月20日前全面完成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7月25日前报市局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总结报告要明确专项整治情况、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特别是对治超队伍的教育整顿以及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要作专题说明,对所有突出问题,要随文报送详细整改台账,且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
(三)总结提升(8月-10月)。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引起高度重视,坚持底线思维。要将专项整治与学习与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整理、调度通报、督查督办、舆论宣传等具体工作。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条块结合、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市局将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协调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对整改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等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及时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改正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县市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有关结果将纳入真抓实干考核指标。
(三)加强舆论宣传,树立正面典型。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广泛宣传近年来的专项整治工作举措和整治成效、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优秀典型事例,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努力营造专项整治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XX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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