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转移等多环节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常德市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转移等多环节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23):常德市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转移等多环节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督察组抽查常德市51艘船舶,发现30%以上船舶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常德市提供的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全市共计接收处置含油污水218.59立方米,但汇总同期各县(市)区上报的接收处置量,数据明显不符。
整改目标:加强辖区内河通航水域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转运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转运活动,有效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保护全市水域环境。
整改措施:
1.健全船舶污染防治责任体系。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立船舶污染物包括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责任体系,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船舶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见效。
2.强化船员教育培训。组织船员开展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持有效的适任证书和合格证明上岗;相关作业人员进行防治污染操作技能、设备使用、作业程序、安全防护和应急反应等专业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关污染防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加强现场巡航执法。严格落实辖区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船舶防污染设备器材配置和生活污水排放管路、阀门铅封、盲断,以及船舶《垃圾记录簿》和《油类记录簿》等法定文书记载情况,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4.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闭环监管。落实辖区到港(报港)船舶注册“船 E 行”管理,督促船舶按照规定收集、交付船舶污染物,并开展线下比对,提高船舶污染物电子接收联单管理水平。
5.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 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全市接收处置含油污水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防止船舶违法排放含油类污染物以及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造成二次污染,保护常德水域环境,促进港口绿色发展。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验收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
整改完成情况:
1.健全船舶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生环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了《常德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船舶污染物包括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责任体系。市交通运输局还印发《常德市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管理规定》,市水运事务中心根据此规定制定了考核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联单电子化管理,实现了交通、生态环境、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管信息共享,联合监管。
2.强化船员教育培训。通过微信、短信和面对面等多种形式向船舶主体宣传防污染知识,在船舶显眼处张贴宣传单,鼓励船方采取盲断措施防止生活污水直排,引导船员依法依规处置船舶污染物,全市印发防污染宣传手册3212余份,新闻宣传报道船舶污染防治相关工作8次,有效提升了船舶船员环保意识。开设8个班次培训班,召集水上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统一思想认识,落实船舶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22余人和公司管理人员92余人参加培训。
3.加强现场巡航执法。制定实施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常德市深入打好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常德市船舶污染防治“夏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加大辖区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检查力度,全市累计检查在港船舶2197余艘次,立案查处69起船舶水污染物违法排放相关案件。
4.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闭环监管。加强了辖区到港(报港)船舶注册使用“船E行”管理,督促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积极协助交付水污染物的船舶注册使用“船E行”,提高了船舶污染物电子接收联单管理水平。同步在线下对比船舶持有的污染物接收证明,督促船舶按照规定收集、交付船舶污染物。1至10月份,全市通过“船E行”共接收转运处置船舶垃圾88.4吨、生活污水3392.62立方米、残油废油0.076立方米、含油污水56.87立方米,接收转运处置率保持98%以上。
5.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对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全市接收处置含油污水情况进行了核实。经统计核查含油污水接收转运处置有关数据,桃源县宏盛水上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澧县澧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统计数据出入较大。对上述问题,交通运输部门对桃源县宏盛水上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澧县澧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法人进行了警示约谈,督促企业合法合规接收转运处置船舶污染物,规范台账,并依照考核细则予以扣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3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6-7162709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9号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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