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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10-04-09 11:02 字体:【

各区、县(市)交通局、市直交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2010年春节运输从2010年1月30日至3月10日止,为期40天(即春节前15天,春节后25天)。为了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和谐交通,加强春运组织工作    

  构建和谐交通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是做好“三个服务”的内在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科学分析2010年春运面临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湘交运管〔2010〕14号)的要求,坚持“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春运指导原则,站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圆满完成2010年春节运输任务,把春节运输工作作为今年交通系统的第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局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车德斌任组长,谢朝君、彭德友、牟明德、郑德贵、李梅清、姜湘霞、曾珊山任副组长,肖剑春、陈保鳞、罗艳华、王卫国、杜自力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运输安全科技科),王卫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我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统筹兼顾,加强运输组织协调    

  根据调查分析,2010年春节节前客流相对缓和,节后客流高度集中,由于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农民工就业形势稳定,节后农民工返城客流增幅明显,届时探亲返程流、学生流、民工流交织,客流量大,客运高峰会比较明显,流时集中。根据预测,我市2010年春运期间公路、水路旅客运输量为 707.43 万人次,其中公路客运量为705 万人次,比上年增加0.9%,水路客运量为2.43 万人次,比去年下降2.1 %。针对这些情况,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周密布置,精心组织,精心指挥。  

  1、各地要在做好客流调查的基础上,制订周密的春运组织方案,保障运力充足。密切关注春运期间客流变化情况,根据运输需求及时调整班次密度,适时增开加班车(船)与包车(船),及时疏运旅客,防止出现旅客积压,同时要完善应急预案,储备适当运力,以应付紧急疏运任务。  

  2、认真做好民工、学生疏运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春运会议要求,加强运输组织,确保广大民工、学生走得及时、安全、有序。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安排加班,做好运输生产组织的衔接和协调工作。运政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提前到大专院校、厂矿企业等学生、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与有关单位签订运输合同,积极组织开行客运包车,为团体旅客提供“门到门”运输服务。  

  3、在保证干线客运、城乡客运的同时,在农村客运和中短途客运中要继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道路运输是春运的最主要力量,春运期间道路运输承担了全社会90%以上的客运量,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出行基本都依靠道路运输,要切实保证春节期间农民群众出行方便。  

  4、在抓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要做好煤炭、石油、粮食、猪肉、蔬菜、化肥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节日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节日物资和“绿色通道”畅通。  

  5、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保持信息畅通。遇到重大恶劣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公众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全力开展清雪除冰工作,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路线和出行计划,确保交通畅通安全。  

  三、抓好重点环节,保障运输安全    

  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安全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春运工作的成败。春运期间,车多、人多、天气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安全事故隐患多。2009年10月2日我省永州市祁阳县发生了死17人、伤57人重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社会影响很大。我们要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今年的春运安全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今年春运工作中,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以及省厅关于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各运输企业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及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在落实驾乘人员、安检人员等一线人员的岗位责任基础上,还要落实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切实做到企业经营的每一辆客车和轮船都有人负责。  

  2、加强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客运站经营者要严格执行部颁布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即坚持“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和“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严格落实车辆发车前安全例检制度,严格按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严防安全检查不合格车辆和超载车船出站发班。各客运站要指定专人,设置专岗。  

  3、加强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各项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按规定为长途客运车辆增配驾驶人员,认真落实运行途中休息制度,杜绝疲劳驾驶。对长途客车要按交通运输部的规定配备驾驶员,运距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且每个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要加强运营过程动态监控,充分利用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对驾驶人员驾驶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确保驾驶人员自觉遵章守纪、安全驾驶。  

  4、强化车船管理,保证车船技术状况良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车船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防止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船参加春运;同时,督促各运输企业加强机务管理,搞好春运期间车船维修,加强对所有车辆出车前和收车后的安全检查,杜绝机损事故,严禁车、船带病行驶。  

  5、加强公路、航道养护,确保畅通。各级公路部门要对辖区内公路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正在施工的通车路段,各地公路部门要抓紧时间,尽可能在春运开始前完工,并做好扫尾工作,春运开始后,要停止通车公路路面施工,并清除路面障碍,让出公路通道。要做好公路预防性养护工作,在公路急弯、陡坡、公铁平交道口及易雪阻的危险路段,要提前备足防滑料和融雪剂,以备冬季降雪后能够及时铺撒,保证公路安全畅通。今年我省的江河水位较低,航道部门要加强对浅(险)航道、航标的养护管理,确保航道畅通。  

  6、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交通运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车站、码头等运输现场,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整改,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7、高度重视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严把农村客运市场准入关,严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经营者、车辆、驾驶人员从事农村道路客运。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赶集和其他大型集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载和非客车载客行为,坚决遏制农村地区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民群众出行安全。  

  8、加强水路运输和渡运安全管理,海事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法,杜绝船舶超载现象,严禁“三无”船舶参运;确保水上通航秩序良好;救助部门要加强值班,组织好救助力量,及时救助遇险船只和人员;加强乡镇渡口和库区船舶的安全管理,落实乡镇政府的安全责任制。  

  四、落实应急预案,保障公路水路运输畅通。    

  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是全面提高交通行业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保障。要认真总结2008年春运抗击雨雪冰冻灾害的工作经验,按照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结合本地情况,认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依托骨干道路运输企业,建立春运应急运力保障制度,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一切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运力紧张,要按规定适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集运力组织抢运。在其他运输方式运力紧张的情况下,道路运输要继续发挥“兜底”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交通部门“不让一名旅客因买不到票在客运站过年三十”的郑重承诺。  

  2、各级公路、航道部门要加强对公路、航道的检查和维护,加强城市周边公路收费站的管理,要增设人员、增开收费通道,提高通行效率,避免出现因公路收费导致车辆排长队或者交通拥堵的现象,确保收费通道正常运行。  

  3、去冬今春我市雨雪冰冻、多雾天气较多,要做好防范春运期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准备,要储备充足的设备和材料,发生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增派人员和设备播撒防滑材料,清除积雪,尽快恢复畅通。除极端情况外,一般不宜简单采取封闭交通的办法,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出行信息。要通过“人员保证、设备保证、信息保证、制度保证”等各种措施,把恶劣天气对春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五、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是交通运输的本质特征,各级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努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和暗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春运前,组织基层执法人员进行春运执法教育培训,使执法人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文明执法。在春运期间,运政执法要确立以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热情为经营者和旅客做好服务,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  

  2、加强对车站、码头的源头管理。春运期间,各驻站交管站(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客运站周围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黑票点、拉客等行为。对客运量较大的客运站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客运站明显的地方设立投诉处理电话,及时接受、处理旅客投诉,维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大宣传、广播力度,引导旅客文明有序进站乘车。  

  3、道路、水路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有关客运服务质量标准规范,大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采取得力措施方便旅客购票,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备,美化车站、码头、车船环境,保证整洁卫生;认真对待处理旅客咨询与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努力营造“和谐有序、文明祥和”的春运氛围。  

  4、加强运价管理。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要严格按照今年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春运票价通知的规定执行,各客运站要张贴有关运价公告,对每条线路的票价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对春运期间擅自涨价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按规定严肃查处,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做好公共场所的卫生防疫,预防甲型流感等流行疾病的传播    

  冬季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时期,很容易通过公共场所进行传播。为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预防各类疾病特别是要做好甲型流感的防控工作,要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克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而带来的各种困难,督促各客运站和客运车船做好日常的清洁卫生、通风、消毒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控制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旅客有一个良好的乘候车(船)环境。同时,要在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督促运输企业在春节前对所有的车站、码头范围内的食品以及在客车(船)上经销的食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品采购索证情况、“三无”(无标签、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过期食品,确保公共场所的食品卫生。  

  七、加强春运督查,确保春运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保证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随时处理春运中发生的突发性问题,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搞好现场检查与指挥。对重点单位、重点港、站、事故多发路段及治安隐患突出的地区,各级领导要分工负责,分片包干,明确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春运安全、顺利进行。春运期间,市局将派出春运督查组,对部分县市区交通运输系统的春运进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八、加强信息反馈,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    

加强信息报送,正确引导舆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各单位春运办要编办“春运简报”,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春运宣传力度,及时反映春运动态和春运亮点工作,春运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各地必须在3小时内报市局。在春运期间每个单位向市局报送的专项材料和图像片段不少于5个。春运结束后,各县市区交通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及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市局春运办,市局将对2010年春运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同时,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假日办的要求,各县市区交通局从元月30日起,每天下午4点前,要将当日本地的公路、水路投放的运力、旅客客运量、客运周转量分别报市运管处和市海事局(见附表一、附表二),市运管处和市海事局汇总后于当天下午5时30分前分别报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和省海事局,同时上报市局春运办。省假日办的春节黄金周七天的累计报表(见附表三、附表四)请于2月20日(正月初七)上午12时前分别报市运管处和市海事局汇总后上报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和省海事局, 同时上报市局春运办。  

  市局春运办值班电话:

(O736)7162732

            (0736)7162726(正月初一至初七)  

    传真:(0736)7162732  

  公路运输投诉电话:(0736)7718295     

  水路运输投诉电话:(0736)7133176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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