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常德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按照《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2〕1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湘交基建〔2018〕118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2023年度在常德市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从业的施工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等级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被公示的参评企业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登陆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平台)向我局提交申诉书;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诉书(须一次性递交,推荐邮寄方式)。申诉书应以事实为依据,不得虚构、夸大事实,申诉事项及主张应清晰、明确,并提供完整、充分的证据资料。申诉书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异议人本人签字,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及地址,具体格式按省厅“湘交基建规〔2022〕17号”文件附件4要求。
受理机构: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科、直属机关纪委)。
电话:0736-7162717、7162735。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9号。
附件:2023年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汇总表-公示.xls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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