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常德市灭失船舶集中注销登记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船籍港管理的通知》(海船舶函〔2022〕1037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船籍港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海船舶函〔2023〕2152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船籍港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港航〔2024〕103号)文件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海涵〔2020〕1320 号)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灭失船舶集中注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海船舶〔2021〕75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灭失船舶集中注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对一批灭失或报废的船舶(详见附件)进行强制注销国籍登记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注销船舶的国籍登记。各有关方面如有异议,请在限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该公告同步于中国海事协同管理系统船舶管理船舶登记平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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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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