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常纪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现就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再次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局直属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严禁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上网炒股、下棋、玩游戏、聊天购物、看影视作品,出入休闲健身娱乐场所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中态度生硬、故意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或发生酒驾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局直属各单位党委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加强研究部署,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要强化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上率下,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强化执纪监督。局直属各单位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精神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开展明察暗访,抓早抓小,严格执纪。要畅通监督渠道,再次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中共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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