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贺家山运管所,市直交通运输有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湘交政法〔2014〕205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局将组织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考核目的
深入考查和了解各地各单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情况,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促进公路、水路执法规范化,提高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评议考核内容
2013年以来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和市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情况。重点突出对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的考评,考评重点为:
(一)“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二)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年度轮训情况。
三、评议考核形式和方法
考评工作采取交叉检查、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暗访督导等方式进行。
(一)考评方式
1.交叉检查(6月1日—6月20日)。由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法制股股长担任检查组组长,从当地路政、运政和海事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4人的检查组,实行区县市间交叉检查。分组检查安排、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附后。
市局负责对市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并陪同省厅检查组抽查2个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及其辖区内基层路政执法机构、道路运输执法机构和水路(海事)执法机构各1个。
2.集中组织案卷评查(7月上旬)。各交叉互查组从所检查基层执法站所随机抽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各2卷(如果没有行政强制独立案卷,则可在行政处罚案卷中抽取带有行政强制措施的处罚案卷,但应保证案卷数量。案卷必须为2013年7月1日以来办理的案件)。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附后。
3.组织执法人员考试(7月中下旬)。今年省厅和市局分别组织抽考道路运政执法人员。
考试内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考试资料自备。
考试形式:闭卷。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参考人员:省厅从我市随机抽取10名运政执法人员集中考试;市局委托市运管处从各区县市随机抽取5名运政执法人员集中考试。
4.暗访督查。省厅或市局将组织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深入基层执法站所进行实地督导。重点督查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任务的落实情况和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并与被督导单位交换意见。
(二)考评范围
本次考核评议范围为: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及其辖区内基层路政执法机构、道路运输执法机构和水路(海事)执法机构各1个。
(三)计分办法
区县市考评最终得分=(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平均得分×40%)+(执法考试最终平均得分×30%)+(交叉检查综合考核评估最终得分×30%)。考评结束后,市局将按照考评得分情况对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排名通报。
四、考核结果运用
1.优秀单位:市局将根据考评得分排名情况,综合评选推荐2个优秀单位报省厅表彰。凡在2013年以来被市级以上媒体负面曝光或在暗访检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单位,不得推荐表彰。
2.先进个人:向省厅推荐2名先进个人。
五、工作要求
全市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要高度认识此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人员,严格考评,确保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实现执法考评工作的日常化。
附件:
1.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交通运输执法单位)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
2.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
3.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4.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
5.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6.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
7.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互查分组安排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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