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春运期间开展安全检查督查的通知
常交传电〔2016〕5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交通运输部门,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一季度安全例会精神,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局决定春运期间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省市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一季度安全工作例会精神情况。
(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1.运管机构“三关一监督”履职情况。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安全告知制度、长途客运驾驶员休息制度、山区三级公路夜间禁行客车和强化旅游包车管理等情况;
2.乡镇船舶管理责任、客渡船签单发航管理规定落实情况,隐患排查特别是汽车渡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施情况,突出对架桥机、高墩、满堂支架、挂蓝悬臂浇筑、隧道作业、临时用电、施工电梯以及沥青拌合站等八项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的落实情况;
4.公路养护单位和航道管理单位对公路、航道的巡查、养护及隐患处置情况;
5.运输企业春运准备情况,重点是企业是否对参运车船、站场、作业设备进行了安全检查,是否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是否严格执行禁止“三品”上车(船)的相关措施,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二、相关要求
1.春运期间的检查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进行。由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本辖区安全管理实施综合检查督查,市直行业管理机构自行组织对本管辖领域进行以暗访为主的检查督查;
2.市局将在春运期间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一是成立综合督查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世明带领局运输管理科,并抽调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安处相关人员,对澧水流域(石门、临澧、澧县、津市、安乡),分节前、节后两次进行春运安全检查;由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彭德友带领局安全科技科,并抽调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安处相关人员,对沅水流域(桃源、鼎城、武陵、汉寿及六小区),分节前、节后两次进行春运安全检查。二是由每位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各自安全工作联系点的春运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春运期间的安全检查督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扎实开展,确保取得成效,防止走过场,留死角。
4.请各单位、检查组分别于节前(2月7日前)和节后(3月3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市局安全科技科,联系人:罗云,联系电话:0736-7162732(传真)。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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