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贺家山运管所,市直交通运输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开展评价工作的第一年,要充分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工作制度、工作台账,明确职责分工,为今后正常开展评价工作打好基础。市局成立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徐世明副局长任组长,曾文波、林卫军、陈保麟、陈涛、唐扬斌、邱立平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运输管理科,陈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牵头组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和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正确掌握指标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今年评价工作步骤和时间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4月24日至5月10日,各县市区开展自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至市交通运输局。江北城区、江南城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经开区按照一个主体进行整体评价,由市运管处具体组织实施;县级行政区以行政区域为一个主体进行整体评价,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5月11日至5月31日,市局对评价报告进行实地复核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评价报告上报。
(三)6月1日至6月25日,省厅组织对各市州的评价报告进行汇总、复核和公示。
(四)6月26日至6月30日,省厅将评价报告整理上报交通运输部。
三、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评价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价周期为每双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工作时段为每单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从下一个周期开始,评价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的步骤和时间正常进行。
四、市局委托市运管处负责全市评价报告的收集、汇总和公示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陈涛,电话:7162738,传真7162738,电子邮箱:2401984939@qq.com。
市运管处联系人:肖泽军 ,电话:7162616,传真:7718295,电子邮箱:cdsyg@126.com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59号),请在省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告栏目中下载。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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