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交基建〔2011〕48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
根据打造“四个交通”、服务“两型社会”的要求,为推进“低碳交通”建设,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目标,提高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和方便、快捷维护功能,依据交通运输部现行路面设计规范要求,结合省公路学会多年来的典型路面结构研究成果,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设计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一一年九月十八日
湖南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设计指导意见
为确保“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路面工程质量,提高路面使用性能和耐久性,根据交通运输部现行路面设计规范,结合我省干线公路建设的实践经验和省公路学会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对我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设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路面设计原则
(一)路面设计应在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遵循因地制宜、确保质量、经济合理、安全环保的原则。
(二)路面设计要贯彻全寿命周期成本最省理念,尽可能强化路面结构设计,确保路面结构在设计年限内不大修。设计过程中的轴载调查、轴载预估、参数选取等应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湘交基建[2010]355号)执行。
(三)要积极推广应用经过实践检验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设计文件应提出有效提高施工质量均匀性、稳定性的工艺要求,以及维持通车条件下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二、路面典型结构
重载干线、能源通道、矿区公路和山区公路、洞庭湖区垸内低水位路段应采用水泥路面,旅游公路、城市绕城线和城际干道、一级公路、县市区及周边公路、城区及周边公路应采用沥青路面。
普通干线公路采用沥青路面或者水泥路面,应根据当地交通量及车辆结构类型和气候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决定。
(一)沥青路面典型结构
1、特重交通(累计标准轴次2500万次以上)
沥青面层 16cm (4cmAC-13+5cmAC-20+7cmAC-20,另设下封层),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 55cm 以上,路面总厚度 71cm 以上。此种结构类型主要用于一级公路(估算单价275元/m2,以三月份材料价格估算,下同)。
沥青面层 9cm 以上((4cmAC-13+5cmAC-20,另设下封层),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 55cm 以上,路面总厚度 64cm 以上(估算单价205元/m2)。
2、重交通(累计标准轴次1200万次以上)
沥青面层 9cm ((4cmAC-13+5cmAC-20,另设下封层),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50~55cm以上,路面总厚度 59cm 以上(估算单价196元/m2)。
3、中等交通(累计标准轴次300万次以上)
沥青面层 8cm (单层+基层上双层表处,不另设封层),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45~50cm,路面总厚度 53cm 以上(估算单价168元/m2)。
4、轻交通(累计标准轴次100万次以上)
沥青面层6~7cm(单层+基层上单层表处,不另设封层),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 45cm 以上,路面总厚度 51cm 以上(估算单价150元/m2)。
上述路面结构中,底基层宜采用符合基层要求的相同混合料,以提高路面结构的整体承载力。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典型结构
1、极重交通(累计标准轴次2×106万次以上)
水泥混凝土面层 35cm (含 35cm ,以下同)以上,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 40cm 以上,路面总厚度 75cm 以上(估算单价241元/m2)。
2、特重交通(累计标准轴次2000万次以上)
水泥混凝土面层 30cm 以上,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35~40cm以上,路面总厚度 65cm 以上(估算单价209元/m2)。
3、重交通(累计标准轴次100万次以上)
水泥混凝土面层28~30cm,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32~35cm,路面总厚度 60cm 以上(估算单价195元/m2)。
4、中等交通(累计标准轴次3万次以上)
水泥混凝土面层26~28cm,水泥稳定粒料基层32~35cm,路面总厚度 58cm 以上(估算单价170元/m2)。
水泥混凝土面层弯拉强度标准值均取5.0MPa。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应当通过铺设薄膜、洒透层油等方式实现与面层分离。当基层完成后不得已需开放交通时,基层上应设置封层,铺筑面层之前应确保封层完好,且与基层粘结牢固,不得形成软弱夹层。
(三)结构组合及层间结合
1、鉴于干线路网改造工程边施工边通车的特点,并考虑降低半刚性基层(底基层)与路基之间的刚度比以及改善路面结构的排水性能等因素,土路基上均必须设置不小于 15cm 的粒料垫层。
2、半刚性基层上必须喷洒透层油。沥青路面应设置下封层,水泥路面如需要在基层上开放交通,必须设置下封层。应根据开放交通季节和时间长短选择下封层类型,施工季节在每年5月至10月时,宜采用单层或双层热沥青表处,其他较低温季节宜采用稀浆封层。
3、半刚性底基层、基层不能流水作业接连摊铺施工时,应在底基层表面撒布水泥浆,确保层间的粘结良好,水泥用量宜为1.2~ 1.5kg /m2。
4、沥青上、下面层不连续施工时,应在下面层表面喷洒粘层油,确保层间的粘结良好粘层油有效沥青用量宜为0.2~ 0.3 kg /m2。
三、主要技术要求
(一)路床:对于不能满足综合回弹模量值要求的路床,应采取更换填料、增设粒料层或低剂量无机结合料稳定层等措施。
(二)底基层:宜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并采取措施减少收缩裂缝,加强集料的级配设计,最大颗粒粒径不应超过 37.5mm ,≥4.75mm成分的质量百分率不得小于50%,集料中 0.6mm 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5%,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7%。确保底基层强度的代表值不小于2.5MPa,其水泥含量可根据配合比设计确定,但一般控制在4%以内。
(三)基层:宜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并采取措施减少收缩裂缝,加强集料的级配设计,最大颗粒粒径不应超过 31.5mm ,≥4.75mm成分的质量百分率不得小于60%,集料中 0.6mm 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3.5%,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5%。确保基层强度的代表值不小于3.5MPa,其水泥含量可根据配合比设计确定。沥青路面基层水泥用量不宜过高,一般控制在5%以内;水泥路面基层则应保证水泥用量足够,以确保基层耐冲刷性能。
(四)路基宽度允许的情况下,应采用半幅施工半幅通车的作业方式。对于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尽可能保证半刚性底基层、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的连续施工。对于沥青路面,应尽可能保证半刚性底基层与基层、沥青下面层与上面层的连续施工。
(五)半刚性基层上透层油宜为高渗透乳化沥青或煤油稀释沥青,喷洒后通过钻孔或挖掘确认透层油渗透入基层的深度不小于 5mm ,并能与基层联结成为一体。
(六)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时,特重、重交通路面表面层宜采用SBS改性沥青,下面层宜添加抗车辙剂。
四、其它
(一)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利用方式之一(加铺沥青路面)
1、当损坏状况为差(断板率高于20%),且路面板接缝或裂缝处平均弯沉大于 0.7mm 时,应选用碎石化方案,碎石化后旧路面表面最大尺寸不应超过 75mm ,中间层不应超过 225mm ,底部不应超过 375mm 的粒径,可作为改建路面的粒料底基层或垫层,其碎石化后旧路面顶面的回弹模量一般不小于200MPa。
2、当损坏状况为次和差(断板率高于10%),且路面板接缝或裂缝处平均弯沉大于 0.45mm 时,应选用破裂稳固方案,打裂后应使75%以上的旧混凝土板产生不规则开裂,相邻裂缝形成的块状面积为0.4-0.6m2,打裂压稳后的旧混凝土能够较好地为改建路面面层提供足够的支撑,该层一般可以作为改建路面的底基层,轻交通情况经论证可以直接作为基层。打裂时应避免过度破坏,不宜使路面板产生过大位移及大量的碎屑,打裂后旧路面顶面的回弹模量一般不小于300MPa。
3、路面处于其他状况时,可采用整体利用方式,但应更换破碎板,修补和填封裂缝,压浆填封板底脱空,清除旧混凝土面层表面的松散碎屑、油迹,剔除接缝中失效的填缝料和杂物并重新封缝。经综合处治后的旧混凝土路面应满足接缝或裂缝处的板边弯沉小于 0.2mm ,弯沉差小于 0.06mm 。
(二)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利用方式之二(加铺水泥混凝土面层或连续配筋水泥混凝土+沥青面层等)
1、大部分正常养护情况下的旧路面均可整体利用,但应更换破碎板,全面进行板底灌浆,修补和封填接、裂缝,打磨错台,经处治后接缝和裂缝的板角弯沉小于 0.2mm 。在旧路面和新水泥混凝土路面之间应设置隔离层;当旧路面错台、局部凸起等病害处理完善,表面平整无高差突变时,可用沥青粘贴油毛毡作隔离层;其它情况宜选用沥青混凝土作隔离整平层,厚度不小于 25mm 。
2、当旧路面失养且破损严重时(断板率大于35%且接裂缝处平均弯沉大于 0.7mm ),可将旧路面碎石化后作为底基层,其上铺筑基层后再铺筑刚性面层。
(转载于交通运输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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