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贺家山运管所,市运管处:
现将《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监协调〔2011〕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道路客运实际,决定从5月1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车德斌任组长,局工会主席彭德友、市运管处主任曾文波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市局安全科技科。
二、工作目标
(一)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对排查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客运企业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依法处理到位。
(三)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宣传有一定氛围。
(四)强化道路客运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努力打造平安客运企业。
三、工作任务
组织对辖区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场的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汇总、填报专项行动整治情况;严把营运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加快推进动态监管系统建设。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5月 10日至5月 31日);
(二)检查整改阶段(6月 1日至6月 15日);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 16日至6月 30日)。
五、工作重点
(一)组织客运安全大检查
1、5月10日至5月 31日,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5月 23日前,各客运企业向各地专项行动办提交自查书面报告。
2、6月1日至6月15日,以县(区、市)为单位,组织客运企业联查互检。由市运管处牵头,县级道路运管部门组织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参照《常德市道路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汽车客运站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分项表》(见附件1),对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汽车客运站进行安全督查。6月15日前,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市局专项行动办。市局专项行动办将组织重点抽查。
(二)组织客运企业法人召开动员部署会
由市运管处组织全市客运企业法人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
(三)筹建交通安全短信服务平台
及时收集客运企业法人、客运驾驶人等有关信息,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短信服务平台,向客运企业法人、客运驾驶人及时发布交通管理信息、安全提示、事故通报等。(四)组织客运资格大审查
6月30日前,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组织清理排查,落实客运驾驶员资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逐个审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检查驾驶员驾驶资格是否与所驾车型相符,对不相符的要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推进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建设
规范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工作,各单位要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督促运输企业加快安装进度,为所属的“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相关动态信息要连入省、市级监管平台。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充分运用监控平台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超载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六)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
各道路运管机构要根据“三关一监督”的职责,督促汽车客运站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集中力量,严查不按批准的汽车客运站点停靠和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等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确保每个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工作方案于5月23日前报市局专项行动办。
(二)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对今年以来运输企业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倒查、追究情况开展一次清查,对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所属客运企业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不得新增车辆)。各单位要派工作组,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道路,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及时整改。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6月上旬对各单位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三)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认真统计填报各类报表,及时编发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和工作简报。联检互查后,填写《常德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隐患联检互查评价表》(见附件2),于6月15日前与《常德市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联检互查结果书面报告一并报市局专项行动办。6月 27日前上报《常德市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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