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交通局,贺家山运管所,市直交通有关单位:
根据《2011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常交发〔2011〕65号)安排,并结合《常德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百岗千卷万名执法人员社会大评议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满政办函〔2011〕7号)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2011年5月20日至6月17日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内容
主要对各执法单位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20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比检查。
二、检查方式
评比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1年6月6日前,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市公路局、市地方海事局完成所属单位执法案卷评查和本单位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市运管处、市客管处、市交通质安处、临岗公路管理站完成本单位执法案卷自查工作;2011年6月6日至6月17日由市交通运输局采取交叉评查方式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1、各评查组在开展评查工作前,要仔细审阅被评查各单位自查报告,按照评查工作要求,结合被评查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评查。评查结束后,评查组要与被评查单位交换意见,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评查组要对评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6月 20日前将评查工作报告提交市局法制科。
2、对各县市区交通局、公路局、海事处进行评查时,评查组将随机抽取40份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其中道路运政和国省道公路路政执法各8份案卷,县乡公路路政执法、水上交通行政执法、海事行政执法、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各6份案卷,抽查处罚案卷数量和许可案卷数量各占抽查总数的50%),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表》(见附件1)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表》(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评查。被考评案件(道路运政执法、县乡公路路政执法、水上交通行政执法、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案卷)累计得分除以考评案件数,所得分数为被评查县市区交通局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各县市区国省道公路路政执法和海事行政执法案卷得分分别计入市公路管理局和市地方海事局得分。
3、对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市客管处、市交通质安处、临岗公路管理站进行评查时,评查组将随机抽取10份案卷(处罚案卷和许可案卷各5份)进行评查,被考评案件累计得分除以考评案件数,所得分数为被评查单位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
四、总结评比
1、对评查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处理好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3、根据各评查组提交的报告,计算出被评查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在全市系统内进行通报。
五、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6日至6月10日;第二阶段,6月13日至6月14日;第三阶段,6月15日至6月17日。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3。
附件: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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