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省市会议精神 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工作
10月13日上午,车德斌局长主持召开了市直交通单位安全工作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办《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传达了省政府9月22日及市政府9月29日安全会议精神,并对当前的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为认真贯彻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会议要求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安全工作及其有关活动,其它领导和部门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前应突出抓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周强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学习贯彻,结合各自特点,多形式地开展交通安全文化“五进”(进企业、进机关、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交通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深入车站、港口、渡口、码头、企业做好宣传指导,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达到固本强基的作用。
二是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各单位要在前段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凡未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单位和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落实监管责任和具体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年初列入整改计划的要加大督导力度,已经整改到位的要按规定程序申请销号,对长期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并书面报告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和“谁所有、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车站、渡口码头、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各个生产单位和生产环节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运输工具和施工设备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严禁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交通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参与营运和生产施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海事、港航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港口、重点渡口的巡查力度,加大对客运船舶、漂流船舶、危险货物和集装箱运输船舶的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打非”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载客、非法从事危货运输及超载等各类行为。船检部门要严把船舶技术关,对新建、改建船舶特别是更新建造的渡船要严格按规定检验发证。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客运、旅游、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督查力度,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严格落实驻站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防止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的各项具体措施。督促车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管理措施,将“三品”堵在站门外、车门下;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公路及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施工场所和重点防控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控力度,重点抓好特大桥、大桥、隧道、高边坡等关键性工程施工安全;对易受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重点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要做好隐患排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市局安全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及市公路局、运管处、海事局、港航处、公路处、航道处、质监站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局运输安全科技科 王卫国)
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摘自《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
1、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城市交通安全和所辖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3、负责把好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员从业关,负责汽车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
4、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作的安全监管。
5、负责船舶登记、检验和发证工作,负责船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6、负责所辖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水上航标的设置,负责所辖公路危桥、危险点段的整治和改造。
7、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和城市交通、所辖交通运输企业伤亡事故报告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城市交通、所辖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城市交通事故和所辖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承办同级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它工作。
(市局运输安全科技科 周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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