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2武陵区李白溪至石公庙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S322武陵区李白溪至石公庙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
S322武陵区李白溪至石公庙公路工程路线起于鼎城区与武陵区地域分界点李白溪村,顺接规划的S322鼎城大路陂至白洋湖公路,在八彭家下穿G55二广高速后,沿规划的东洞庭大道布线,终于规划的东洞庭大道与规划的金狮堤路平交口。路线全长2.25km,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2m,设计速度80km/h,沥青砼路面。本项目总投资7747.21万元,拟于2017年初开工,2019年底竣工,工期三年。
主要控制点:起点、G55二广高速跨线桥、终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胡朝晖 联系电话:0736-7162709
通讯地址:常德市柳叶大道2999号
三、承担评价公众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731-84227890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359号佳天国际
电子邮箱:1401025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6)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将报告书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该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以及就其感兴趣的个别问题发表看法等。
(2)公示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在项目沿线居民点等进行现场公开张贴、网上公示的方式。后续还将进行关于该项目的问卷调查、第二次网上公示和媒体宣传等。
六、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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