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交发〔2017〕15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交通运输部门,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7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30日
2017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常办〔2016〕43号)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治市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 “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部门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推动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尚,为更好完成 “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执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市县联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指导督促,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交通运输执法各个环节,在互动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
三、责任主体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包括:
(一)市交通运输局;
(二)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市交通质安处;
(三)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交通运输部门及所属执法单位。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学法制度。要建立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以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每个单位每年组织专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2次。
(二)坚持严格执法。要注重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公路法、航道法、港口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具体执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
(三)深化“法律六进”。要充分利用各单位自身资源条件,组织执法人员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公民学法用法。
(四)开展“以案说法”。要建立健全以案说法、执法释法制度,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宣传发布、生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和查询等有效形式,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
(五)注重主题宣传。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重大节日,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六)强化社会普法。要充分运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LED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媒介平台开设普法专版、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在车站、码头、公路沿线刷写相关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舆论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普法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向美华任组长,副局长唐西英任副组长,各执法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具体负责协调“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对于涉及跨单位联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市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法制部门要主动协调衔接,加强沟通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狠抓台帐管理。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本地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细化量化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台帐管理机制,并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局将按照市里和省厅的有关要求,积极履行全行业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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