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通知
CDCR-2017-16001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
管理主体责任的通知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市运管处、市交警支队直属各大队,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农机管理局、交警大队,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交警大队,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如下:
一、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及阶段性安全控制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3.物质保障、资金投入责任。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4.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教育培训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评比竞赛活动,推广交流先进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6.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制订安全管理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系统。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开展演练。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
(一)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时传达上级部门规章、文件及安全管理会议精神;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2.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组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加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3.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法人、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驾驶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管理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的落实。
5.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基层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定期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遇有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第一线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重视安全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做到人员、装备、经费三落实,每年至少设立3万元的安全管理专项经费。
7.加强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处理;发生事故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接到运管、交警部门发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后,必须在限期内整治到位。
(二)工作要求
主持召开重点季节、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并落实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意见。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规、规章、文件等有关规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2.建立并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级职责明确,人员到位。
3.主持或参与重点季节、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并落实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意见。至少每半年1次,全年不少于2次。
4.深入场站、道路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至少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少于4次。
5.落实职能科室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组织开展企业与各职能科室、安全管理员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做到与绩效挂钩,奖罚分明。
6.落实年度安全生产保障经费3—8万元,专户专用,用于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后的奖惩兑现,安全业务活动开支和管理(包括安全会议、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安全专用资产设备);保证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投入有效运转,确保数据的及时采集和使用。
7.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责任人,把处理结果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8.完善企业“三防”、较大以上事故救援及防恐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完善。
三、企业分管领导安全管理责任
(一)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员,主持协调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向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1.重视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等相关知识,积极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认真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业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每月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汇报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重要节假日、重点运输时段要每日汇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参与制订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主持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性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救援系统。参与制订企业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三防”、防恐等应急预案。
5.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科室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工作。
6.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按照职能分工,召开季节性高峰期、重特大节假日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新问题、新矛盾。
7.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定期向本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上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汇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8.强化安全督查。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监督基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消防训练,定期做好生产安全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9.严肃事故处置纪律。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要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对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超过职责范围的处理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会议研究处理。
(二)工作要求
1.在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制订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
2.设置安全职能科室,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3.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具体措施、岗位职责,并监督落实到位。
4.参与并起草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对职能科室、安全管理员进行年度安全管理考核。
5.落实职能科室抓好春运、“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季节运输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6.组织开展重特大节假日及重点季节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突出春运、“安全生产月”、三防、夏季等时段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7.参与完善企业“三防”、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救援处置、防恐预案的起草,并组织演练。
8.督促职能科室、安全管理员不断完善档案台帐等基础性工作。
9.督促职能科室、安全管理员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建立行车安全档案,对营运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安全技术情况检查。
10.督促职能科室、安全管理员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做好驾驶人的资质审查和定期培训、考核、教育及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工作。
11.督促职能科室、安全管理员及时完成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报表和春运、“安全生产月”活动、半年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12.督促职能科室、实全管理员按照考核办法内容,做好每月自查自纠和资料完善工作。
四、安全职能科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
(一)责任
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和计划,加强对基层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和协调,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向分管领导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标准和办法。
2.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监管,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加强对基层职能科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定期考评。
3.建立健全一套具有监督、反馈、制约、激励等诸多功能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方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4.定期组织召开本级范围内的安全例会,随时掌握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出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超越职权范围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5.组织企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向企业领导人推荐表彰的安全先进单位及安全先进个人和提出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负责组织对各基层单位车辆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性能、维护及安全操作管理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7.根据有关规定,随时抽查企业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充分运用卫星定位系统、汽车行驶记录仪等高科技管理手段,对车辆实施监控和动态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8.负责对驾驶人的资格、资历审查,并建立相应的驾驶人安全公里(年资)等台帐。
9.负责行车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办理车辆的各项保险、索赔手续。对各类事故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按事故处理权限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
10.负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台帐,妥善保管各项原始记录和资料档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工作要求
1.代表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权。
2.协助企业与各职能部门、专兼职安全员、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保持100%。
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建议意见,落实具体工作计划,并起草下发春运、“安全生产月”活动、三防、“十一”等重点节假日与重点季节性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文件。
4.组织安全管理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杜绝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冒险营运行为。
5.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遵章守法,谨慎行车,文明服务。
6.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完善档案台帐等基础性工作。
7.按时上报各类安全报表和春运、“安全生产月”活动、半年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8.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半年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9.协助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三防”、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防恐预案完善及演练工作。
10.制定运输企业月度、季度、半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内容的活动。
五、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责任
(一)责任
代表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向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二)工作要求
1.协助职能科室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负责监督责任条款的落实。
2.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工作,做好驾驶人的资质审查和定期培训、考核、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管理以及建档工作。
3.协助职能科室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工作。
4.做好车辆档案管理工作,完善一车一档台帐。
5.按照企业月度、季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内容,自觉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车辆档案管理、驾驶人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完善工作。
6.按时上报安全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报表。
7.做好营运车辆监管工作,发现车辆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凌晨2-5时营运的,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向分管领导汇报,作出相应处理。
8.发生交通事故,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企业领导做好人员抢救和善后工作;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调处和结案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清事故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此对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管理体系,并依法依规进行惩戒。凡企业履责不力、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责令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凡企业履责不力,其所属参与运营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事故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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