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8桃源火车站至桃花源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参与调查责任主体。受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协助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S238桃源火车站至桃花源公路工程
2、工程概要
本项目起于规划的杨家台至桃源火车站公路与规划的常张高速河洑互通至桃源火车站公路平交口(漳江镇高桥村),路线向南延伸,途径大平村、十字路村、八公桥村、狮子殿村后,在剪市镇东北侧剪家溪设沅水特大桥跨越沅江进入桃花源管理区境内,终点在金井村与国道G319(K1391+088)相接,路线全长16.612km,横跨桃源县、桃花源管理区两个区域。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22m,路面宽18m,设计速度80km/h。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征地拆迁等工程。推荐方案投资估算总额8.5645亿元,建设期为30个月。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a)项目的建设是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完善区域国省干道路网的需要;是促进桃源县及桃花源管理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促进桃花源管理区及桃源县旅游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区域抗洪抢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b)本项目占用土地数量为70.13hm2,主要以林地、荒草地、耕地为主,在施工期对居民的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a)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工程的建设对生态环境中的植被、动物的活动影响较大,影响的因素主要是土地占用、机械施工、地基开挖、堆填土方、废弃物排放、扬尘及噪音等。工程的建设对局部的生态有一定影响,但对整体的生态影响较小。
b)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运营期各项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可以弥补本工程永久占地损失的生物量,公路破坏的植被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影响。营运期对陆生动物资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动物生境丧失及生境片段化对动物的影响、拟建公路对动物阻隔的影响、环境污染对动物的影响和交通致死对动物的影响四个方面。
总体来说,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受到的影响可通过自然恢复和人工促进恢复重建予以降低。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a)施工期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现场、未完工路面、堆场产生的扬尘,水泥及砂石等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少量沥青摊铺烟气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等。但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污染也将随之结束。
b)营运期
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是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及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营运期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源,且属于流动污染源,对环境空气影响仅局限于道路沿线20m范围内,对道路两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污染影响较小。为防范和减是汽车尾气污染物及道路扬尘的污染影响,可结合景观绿化设计,选择有吸附或净化能力的灌木、乔木种植多层次绿化带。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a)施工期
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距公路施工界敏感点其环境噪声值可能会出现超标现象。其超标量与影响范围将随着使用的设备种类及数量、施工过程的不同而出现波动。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敏感点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对居民区的施工场地应设临时的隔声屏障,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车辆需限速、禁鸣;施工场地的布设应尽量避开居民区等。
b)营运期
营运期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影响随距离的增大而衰减变小。随着年份的增加,各道路车流量的增加,昼间、夜间的预测噪声值随之增加。为保障沿线居民生活质量,减缓工程交通噪声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对全线各超标敏感点路段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在有敏感点的路段加强绿化,将交通噪声的影响降到允许范围内。
5、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a)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施工期含油生产废水、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农田的灌溉,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渣处理,用于项目施工场地降尘和施工机械的清洗,不外排;沅水特大桥施工采用下沉无底双壁钢围堰的施工方法,对沅水水体影响较小。
b)营运期
营运期路面雨水径流会对周边水体局部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路面径流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石油类和SS,路面冲刷物的浓度集中在降水初期,降水15min内污染物随降水时间增加浓度增大,随后逐渐减小,路面径流雨水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对雨水受纳水体造成污染;在沅水特大桥路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沉淀池,降低桥面径流对沅水水质的影响。
6、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行驶车辆沿途的废弃物。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工程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7、事故风险评价结论
工程营运期事故风险主要来自危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危险品的外泄,对环境造成污染事故。在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后,可将事故风险发生的概率以及产生的影响大大降低。
(三)环境保护措施
1、社会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a)在工程施工中,一旦发现未勘探到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等),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如发现可移动文物(包括各时代生活、生产等实物),应当主动上交给国家,不得占为已有。
b)对因拟建公路建设占用或毁坏的地方道路进行改移或防护处理,并进行路面的恢复及绿化;对毁坏的电力系统,及时采取改移、升高杆塔、设涵跨越或从通道等结构物下通过等措施进行恢复。
c)施工现场悬挂施工标牌,施工单位应配备1~2名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环境管理。
2、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a)做好高填深挖路段的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在桃花源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等临时占地设施。
b)施工过程中禁止额外占用耕地,路基路面工程和取、弃土石期间也不允许超出规定的征地范围。
c)各施工单位应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同时在沿线做好道路绿化工作。
d)路基施工、取土场施工前,应将占用农用地的表土层(其中耕地约40~2500px厚,林地约15~1500px厚,即土壤耕作层)剥离,并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
e)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
f)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猎捕野生动物。
g)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f)沅水特大桥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桥两端设置收集池,避免桥面径流污染沅水桃花源段鲂大鳍(qi)鱯(hu)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质。
3、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a)施工期
①施工场地进行定期养护、清扫、洒水,保证其良好的路况。
②对堆场加强管理,在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以使材料稳定。
③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必需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或降尘措施。
④粉状建筑材料运输时,应选择沿线敏感点少的路段。
⑤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⑥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抽样监测(主要监测TSP),视监测结果采取加强洒水强度(主要是洒水次数)等降尘措施。
⑦施工期间,当地环保局应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降尘措施,减轻扬尘污染,减少各种环境纠纷。
b)营运期
①结合当地生态建设,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既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
②镇政府、规划部门在制定和审批城镇开发建设规划时,在公路红线两侧200m范围内不宜批准新修建学校、医院等建筑。
③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减少路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④实施营运期环境空气监测计划。
4、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a)施工期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机械保养、车辆减速、避免使用高音喇叭、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栏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
b)营运期
对全线各超标敏感点路段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在有敏感点的路段加强绿化,将交通噪声的影响降到允许范围内。同时,项目营运期在敏感点路段应禁止鸣笛,并在道路两侧密植乔灌木。
5、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a)施工期
①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施工机械的清洗,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②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旱地的灌溉,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b)营运期
①装载石灰、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路行驶,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
②为避免路面径流直接排入农田或水体,路侧排水沟不得直接通向农田或水体。
③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
6、固体废弃物影响防治措施
①施工营地设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包括垃圾桶、垃圾站),设专人负责清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②公路通车后,经过公路的司乘人员将产生废纸、废塑料袋、盒、烟蒂等生活垃圾。建议对经过公路的司乘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树立宣传标语,同时采用分路段到负责人的方式对沿线的固体废物及时进行收集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是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完善区域国省干道路网的需要;是促进桃源县及桃花源管理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促进桃花源管理区及桃源县旅游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区域抗洪抢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沿线生态环境、水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减缓措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程度。本工程线位布设合理,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从环境角度评价,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相关的常住居民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a)是否赞成本工程建设;
b)是否赞同本工程选线;
c)公众对该工程征地拆迁意见;
d)公众对于该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e)公众对于该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公众反映问题请留下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以便意见反馈。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在环境影响评价网站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公众如有疑问,可致电以下部门咨询:
1、建设单位
1)名称: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邮政编码:415000
3)通信地址: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4)联系人:胡朝晖
5)联系电话:13973607899
6)电子邮箱:109569623@qq.com
2、评价单位
1)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邮政编码:410016;
3)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二楼2067室
4)联系人:喻为
5)联系电话:18670370254
6)电子邮箱:9735129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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