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7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交函〔2017〕63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交通运输部门,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7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8日
2017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17〕13号)和《常德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常优办发〔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的职能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环境、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深入推进新常德新创业,实现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 工作任务
(一)下大力降低企业成本
1.认真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9号)等文件精神,及时跟进落实国、省降成本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市运管处、市海事局)
(二)下大力整治办事环境
2.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清理各类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进一步精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局行政许可办,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
3.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按照“互联网+行政审批”模式,推动网上办事大厅与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同步发展,拓展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让更多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责任单位:局行政许可办,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
4.全面完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彻底整治“红顶中介”。(责任单位:局行政许可办,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
5.参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测评和“百科大评议”活动,推进部门服务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局基建养护科,市运管处、市海事局)
6.组织开展“三难”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明查暗访,从严查处态度冷淡、办事要件不一次告知、办事问题不一次指出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机关党委)
(三)下大力整治招投标环境
7.严格招标核准,把好工程建设项目“入口”,严禁规避招标、越权审批招标、先开工后招标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局基建养护科)
8.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中介公司和评委专家进行公开曝光并从严处理。(责任单位:局基建养护科)
9.切实强化招投标行政监督,对泄露标底、串通招标投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局基建养护科)
10.从严查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从严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干涉招投标。(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
(四)下大力整治法治环境
11.认真落实《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严禁涉企检查不履行备案程序和不按照备案开展检查。(责任单位:局法制科)
1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行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防止检查过多过滥。(责任单位:局法制科)
13.认真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专项检查,对部门执法案卷组织公开评查,严禁无正当理由不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严禁未经集体研究随意进行重大行政处罚,严禁以罚代管、以收代罚。(责任单位:局法制科)
14.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规范PPP项目管理,加强对政府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严防履约争议和廉政风险。(责任单位:项目前期办、计划统计科、财务审计科、法制科)
15.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慎重使用扣押、关停等措施。(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安全科技科、基建养护科,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市交通质安处)
(五)下大力抓好投诉办理
16.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投诉方式、投诉地址,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投诉,让企业、群众遇上问题后能及时反映、及时办理。(责任单位:局法制科、机关党委)
17.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对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实行快交快办、快处快结,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局法制科、机关党委)
18.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时刻保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高压态势。对索拿卡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等影响发展环境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向美华任组长,陈柏枝、林毅、岳克己、肖异、杨丽华、罗海宇任副组长,局基建养护科、计划统计科、运输管理科、财务审计科、行政许可办、法制科主要负责人和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局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具体负责协调优化经济环境各项工作。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工作责任。
(二)营造浓厚氛围。发挥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义、举措和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引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和广大干部职工关心、重视和支持参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三)严格责任追究。市局定期对各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以及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执行不力、落实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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