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确认有关规范性文件无效的通知
常交函〔2017〕88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交通运输部门,市直交通运输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超越职权,或者依法需经批准而未经批准,或者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由负责审查的政府法制部门或部门法制机构确认该规范性文件无效”之规定,现确认下列文件属于无效规范性文件。
1.《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运管函〔2017〕86号);
2.《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危货运输车辆实行集中与常态化审验工作相结合的通知》(常运管函〔2017〕80号);
3.《常德市地方海事局关于认真做好洞庭湖澧县至茅草街航道建设工程施工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海事发〔2016〕12号);
4.《常德市地方海事局关于加强船舶营运检验工作的通知》(常海事发〔2013〕16号)。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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