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交许可〔2019〕9号
湖南常德欣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 2019 年 6月 17日向本机关提出延续经营“津市—岳阳”客运班线的申请。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准予你公司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经营主体:湖南常德欣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讫地及起讫站点:津市汽车站——岳阳洞庭汽车站
途经路线: S205、S306;(中途无停靠站点)
日发班次: 1班/日
班车类别: 普通
车辆数量及要求: 1×19座小型中级(湘JA0965原车延续经营)
经营期限: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公司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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