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行业 油价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城区各相关客运企业:
根据常财建指〔2019〕134号文件下达2018年度市本级及所辖区农村道路客运油价补贴款121.807万元及2018年度市本级及所辖区出租车油价补贴款1630万元。具体发放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补贴范围
市本级及所辖区从事农村客运及出租车经营者。
二、补贴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发放要求
1、加强拨付管理。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油补资金,出租车补贴必须发放到白、晚班司机手中。并应逐一对补贴对象登记造册,建立补贴档案,长期保存以备核查。成品油改革补贴要求以银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发放,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
2、及时发放资金。各出租公司在收到补贴款后,要在10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手中。
3、做好稳定工作。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如出现上访、投诉、核发对象有误、补贴数额有误等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因企业配合不力,造成资金发放不到位的情况,由企业法人承担一切责任。
附件:1、2018年度市本级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分配表
2、2018年度市本级及所辖区出租车油价补贴分配明细表
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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