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为实现2024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应录尽录、应评尽评、阳光透明”的管理目标,确保评价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我局依据《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湘交基建规〔2020〕10号)《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湘交农路规〔2021〕13号)《常德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常交发〔2022〕12号)等相关文件,对2024年度在常德市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项目从业的施工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等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2025年3月18日至3月27日)。
被公示的参评企业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汇总并提出复核意见,再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向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申诉书应以事实为依据,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申诉事项及主张应清晰、明确,并提供完整、充分的证据资料。申诉书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同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及地址,具体格式按《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4要求。
受理机构: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科
电话:0736-7162693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9号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常德市2024年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表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