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交通运输典型案例和重大安全隐患 “曝光台”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和重大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增强警示作用,有效遏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全市交通运输领域“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
本期共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2例。
典型案例1:2026年3月10日,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成城·中德时代广场路段检查发现蒋某驾驶湘JD3***8小车载客1人,乘客通过某软件平台预约,起讫地为鼎城区名郡国际至武陵区中德时代广场,收取车费16.93元,当事人不能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蒋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经营,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已构成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前停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参考《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版)》道路运输管理篇第168序号,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予以警告,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陆元玖角的行政处罚。
4月14日,对武汉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涉嫌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进行立案。
经调查查明,武汉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给蒋某驾驶的湘JD3***8小车网上派单,蒋某是武汉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相关平台注册驾驶员,通过该平台网上派单获取乘客约车信息,蒋某驾驶湘JD3***8小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本次运输经营起讫地为鼎城区名郡国际至武陵区中德时代广场,收取车费16.93元,被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10日在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成城·中德时代广场路段当场查获,并依法对蒋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武汉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执法机构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参考《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版)》道路运输管理篇第171序号,并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11日在常德港武陵大桥下行水域开展行政检查时,发现常德某船务有限公司所属湘常德货0**8船舶通过武陵大桥水域时,由下行桥孔上行。其未按照规定的航路航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常德某船务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参考《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海事管理篇序号34项,作出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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