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目前,我局下辖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运事务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等4家正副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对9个区县市和5个管理区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关心指导下,我局狠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组织领导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注重执法队伍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为“构建现代大交通、助力跨越新常德、再造常德交通优势,重振常德交通雄风”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强化组织保障。我局党组非常重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及时调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向美华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杨丽华总会计师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直交通运输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研究、年终有总结。二是强化法制机构建设。今年9月份,局党组在局机关人手非常紧缺的情况下,招考了1名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法制科工作力量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3人。
2.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每年初将我局党组将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2019年9月27日,我局邀请了市委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胡小青同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重要讲话精神。除此以外,局领导班子成员还通过“如法网”学习了《湖南省七五普法读本》等法律知识。
3.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我局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纳入市直交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区县市交通局目标管理考核,并制定了考评办法,在年底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考核时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二、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落实“两谁”责任。年初,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2019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和《2019年法制工作要点》,并召开会议对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我局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精神,人人参与普法”这一主题开展相关活动。
三、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1.局机关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局机关行政编制由原来的27个增加到35个。将原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在市交通运输局担任正副科长的9名人员转任至机关工作,从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转隶12人,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转隶 18人 。改革后,局机关共有工作人员69名,其中行政工作人员66名,后勤工作人员3名。增设公共交通科、港航管理科、公路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调整后局机关内设科室13个。原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安处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分别改为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运事务中心和市交通质安站,并于今年5月底挂牌运行。
2.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11月5日,市委机改办下发了《关于常德市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有关问题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函》(常机改办发电〔2019〕2号),征求各县市区、管理区以及市直单位意见,拟于近期印发。同时,我局初步梳理和甄别了涉改单位的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并向市编办报送了《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锁定情况统计表》。
3.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运行。为了避免行政执法工作在改革期间出现断档,我局下发了《关于明确机构改革期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明确 4家局属事业单位从2019年8月份起以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执法,所有行政执法文书一律加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公章,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局法制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或者撤销,也没有发生一起被媒体曝光的行政执法事件。
四、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1.多措并举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领导高度重视。2018年6月份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向美华同志先后8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放管服”工作。二是整合组建交通综合窗口。将原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窗口整合到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窗口,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是按照“两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先后制定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和《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类印章管理制度》。
2.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局本级24项依申请办理事项全部配置到常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依申请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网上受理事项办结率达100%。部分事项已经实现“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3.行政权力事项取消、承接、下放到位。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19〕151号),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常交函〔2019〕17号)。一是市本级承接省际、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承接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均已经制定许可流程图和服务指南。二是已经取消船员服务簿签发、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并明确要求各执法单位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同时,我们还严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一是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常交函〔2018〕5号)和《关于印发〈常德市交通运输领域跨部门随机联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常交函〔2019〕61号),明确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跨部门随机联查事项清单。二是制定企“双随机”检查工作计划并报市优化办备案,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4.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和实施清单填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已连续4次按4个版本要求完成服务事项对接工作,将交通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对标《国家基本项目库》、《省级基本项目库》配置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共配置88项,新录入108项。每项事项录入信息达108项,共录入21168条。并按照省厅的要求,向省厅反馈了政务服务事项审核确认工作办理结果。
5.完成“互联网+监管”目录事项梳理和实施清单填报工作。7月22日,我局召开专题培训会,部署“互联网+监管”目录事项梳理和实施清单填报工作。截止10月底,市县交通部门“互联网+监管”目录事项梳理和实施清单填报完成100%。并及时向厅法规处报送了未认领目录事项的情况说明。
五.深化“编制权责清单,厘清权力和责任
2015年,我局先后制订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流程图,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2018年,我局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由原来的309项调整到378项。
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交通行业
1.积极开展“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去年11月,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制定了《“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常交函〔2018〕19号),并将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全面启动了“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
2.加快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共享。2019年以来,我局开展了道路客运站、道路客运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维修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和水路运输企业、公路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试验检测单位以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考核工作,并及时将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及时采集并报送省厅相关处室和行业管理局,归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90%以上。
3.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我局公路部门运用信用手段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联合惩戒,重点加大对失信责任主体的检查力度,做到“应查必查、失信必究、惩戒到位”。我局运管和海事部门在常德融媒、常德发布、常德安监及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违法失信行为和责任主体名单,曝光违法典型案例238个。
七.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合法合理行政
1.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我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常交函〔2017〕73号)、《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常交函〔2018〕41号)。
2.开展了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2019年以来,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5个,均经局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三统一”的要求上报原市法制办、市司法局登记备案。同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起草文件的科室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然后局法制科出具书面审查结论。如《常德市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细则》均事前进行了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
八.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文明执法
1.成立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向美华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杨丽华总会计师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直交通运输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厅湘交政法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常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常德市交通运输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常德市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常德市交通运输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等四项制度,并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部门。
3.制定五个清单。我局还制定了《常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常德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常德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常德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常德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五个清单。
4.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事前公示。在局机关及直属执法单位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各执法单位在政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各执法单位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执法监督公示栏,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同时,严格实施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及直属执法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和信用常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5.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制定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及局属执法单位共购置了65台行政执法记录仪、25台照相机、18台摄像机,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统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6.积极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鉴于我局综合执法改革暂未到位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明确机构改革期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在改革期间各执法单位继续按照原有模式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但对外的行政执法文书一律加盖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公章。对于一般行政执法决定,我局授权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履行所有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审批职责和除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以外的一般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决定审批职责,各执法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履行法制审核职责。对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各执法机构按照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的要求,将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局法制科进行法制审核,然后报送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审批或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目前,我局所有承诺事项的行政许可均已经局法制科审核。
7.积极推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我局从2012年开始探索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在原有执法文书规定格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证据采信理由的说明、对依据选择理由的说明和对决定裁量理由的说明,即在认定事实方面增加引用证据内容,在适用法律方面增加表述理由内容,使证据与案件事实相对应,行政机关行政裁量与法律法规相契合。以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事实及证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仅用一句话简单说明,而说理式执法文书对“违法事实及证据”,不仅详细叙述“当事人及案由”,而且新增“调查经过及证据”、“违法事实”等内容。“行政处罚依据”中详述处罚法律依据条款的具体内容,法律适用范围和裁量结果清楚明晰,让当事人一目了然。
8.启用省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18年12月底,我局转发《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办法》,通知废止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常交发〔2017〕42号)。我局组织全市交通系统法制骨干进行了集中学习,并邀请石门县交通运输局法制股长郭键同志在今年4月、5月举办的第1期、第2期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班上进行系统讲解。
九.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1.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是从事交通运输执法的人员,一律要求取得省厅颁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同时鼓励持有部证人员考取地方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目前我市持证人员共有2238人。
2.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定下发《常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常交函〔2018〕31号),2019年4和5月上半年在汉寿县和石门县举办了2期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规模达300人。2019年9月8日至12日,我局组织7名区县市分管领导参加了省厅举办的2019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
十.加强行政应诉和复议工作,有效化解矛盾争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高应诉水平,保障行政应诉工作分工明确、运转顺畅,我局制定下发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常交〔2017〕71号)。2019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0起,行政应诉案件4件。
十一.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机关法律保障
我局将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列入局机关32项管理制度之一,明确局法制科负责局法律顾问的聘任、日常联络、组织、协调等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考核和评价,为局机关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提供了有效保障。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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