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局开展全市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督查
为切实抓好当前全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督查(执法)检查安排,5月19日起,副局长唐西英带局安全科技科和市交通质安处相关同志,对全市交通在建项目展开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本次督查的重点:一、在建工程高边坡施工和涉爆作业,桥梁工程的挖孔桩施工、墩柱塔索施工、拱桥施工、基坑开挖及支护、支架模板现浇作业、挂篮施工、梁板运输、吊装作业、起重作业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执行情况;二、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三、驻地建设安全管理情况;四、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情况;五、安全事故、“三防”等各类应急预案制订、演练以及抢险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经费等落实情况;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安全宣教培训、技术交底等工作落实情况;七、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情况。
督查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方式,深入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督查。督查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交办,并对两个单位进行停工整改。一、沅澧快速干线2号大道澧县段3标段岳阳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项目部,在“十回港大桥”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主要是临时用电管理混乱,现场用电超负荷,电线破损严重,施工报备中只有6名电焊工且证照均已过期,但现场有10名电焊干正在作业,现场无专职电工、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值守、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围栏、行人骑车穿过施工现场无人劝阻等。督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了现场交办,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作业,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并责成澧县交通运输局监督整改。二、常德公路工程公司临澧县九五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在未获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施工,督查组对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施工企业在未得到施工许可前停止施工。
供稿:安全科 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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