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究”促治超
今年来,石门县在强化重点涉超源头企业监管、加大科技治超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一超四究”,促进了治超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一超四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治超办将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计重收费系统确认的超限超载行为所涉及的车辆驾驶人、车属单位、非法改装企业、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相关信息,分别抄告公安交警、道路运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和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所在的乡镇(街道)政府,由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依法对相应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石门县治超办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将违法信息抄告至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等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政府。按照“一超四究”抄告单,县交通运输部门处罚货物运输企业1家,责令1家公司停业整顿一个月;查处货物源头企业7家,对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11台货运车辆吊销营运证,还有4台正在办理吊销程序。县交警部门对石门1家公司及法人代表分别进行处罚。因矿山企业超限超载运输存在安全隐患,夹山、新关等乡镇政府依法对辖区11家矿山企业停供火工产品,直至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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