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培训市场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测、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6.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7.组织实施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和交通运输超限超载稽查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
8.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联系协调铁路、民航、邮政、高速公路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交通运输局内设科室13个,所属事业单位8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教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合署办公)、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财务科、计划统计科、基建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管理科、公共交通科、港航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等13个科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水运事务中心、市铁路专用线运输事务中心、市高速公路环境治理协调服务中心、市路网监测与应急事务中心和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等8个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水运事务中心、市铁路专用线运输事务中心、市高速公路环境治理协调服务中心、市路网监测与应急事务中心和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等8个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交通运输局归口管理使用的城市公交补贴资金、“四好农村路”奖补资金、交通建设养护管理奖补资金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收入预算数2106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69.25万元(经费拨款21064.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5万元)。2023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340.49万元,下降1.59%,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344.9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与去年相比预算安排压缩了30%等。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支出预算数2106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2.95万元,项目支出12796.3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3.5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03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5.32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340.49万元,下降1.59%,主要是项目支出等减少340.4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与去年相比预算安排压缩了30%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69.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3.51万元,占7.04%;交通运输支出19030.41万元,占90.32%;住房保障支出555.32万元,占2.64%。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减少340.49万元,下降1.59%,主要是项目支出等减少340.4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与去年相比预算安排压缩了30%等。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7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38.7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41.47万元、津贴补贴462.46万元、奖金1918.48万元、绩效工资510.0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54.26万元等;公用经费1234.21万元,包括:办公费104.72万元、印刷费28万元、电费11.5万元、邮电费27.8万元、物业费154.16万元、差旅费26万元、维修费42.2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培训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9.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5.8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96.3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500.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增资增项及重大项目前期资金390万元、政府五家单位水电费90万元、购买第三方智能监管平台运营服务费170万元、交通执法办案经费200万元、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服务150万元等方面;事业发展专项11296万元,主要用于“四好农村路”奖补资金300万元、城市公交补贴资金8000万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1196万元、交通建设养护管理奖补专项资金1500万元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运行经费预算123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80.21万元,增长29.35%。其增加原因为2023年市水运事务中心纳入我局二级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7.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24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9.74万元,增长9.98%。其增加原因是2023年市水运事务中心纳入我局二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会议费预算29万元,拟召开交通工作会、安全例会、交通建设项目推进会等会议,人数约1800人次,主要包含租车、资料费、会场租赁费、餐费等内容;培训费预算22万元,拟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安全工作等培训,人数约750人次,主要内容为交通执法学习、安全业务学习培训;拟举办党建、老干参观学习等活动,经费预算27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5.6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108.9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26.7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2台,其中:公务车辆7台,行政执法车辆14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2023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辆0台,新增配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行政执法车辆3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2106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2.95万元,项目支出12796.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