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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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交发〔2017〕64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交通运输部门,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3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2017〕60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7﹞34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安委﹝2017﹞20号)精神,结合常德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当前开始,到今年年底,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载体,大力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以下简称“一单四制”),分级分部门分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实现“一单四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单四制”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责任要求,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措施,是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将“一单四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好组织推动、日常管理、协调督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有效落实。要建立“一单四制”联络机制,并明确1名联络员。

(三)细化工作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本地区、本领域当前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配套制度,确保“一单四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全面摸底排查。市直交通各单位、市铁路专线办要结合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清零”行动等,搞好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职责,督促分管领域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参建单位(含停产单位)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发现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有效管控风险,于8月20日前建立本领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清单,并上报市局安全科技科。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部门也要同步做好本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清单建立工作。

(五)精准闭环管理。各单位要在建立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关键要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确保形成工作闭环。治理进展管理台帐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申请销号的,交办单位要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进行核查。对已上报销号的,市直各有关行业管理单位要组织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要继续挂账,并严肃追究交办单位的责任。

(六)强化信息化支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省安委办开发、推广使用“一单四制”管理平台后,各单位要主动熟悉,积极采用,加强清单和台帐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及时分析研判,为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要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一单四制”工作流程,并及时反映面上工作的进展情况,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七)深入学习宣传。各单位要将“一单四制”纳入行业管理部门系统业务培训、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一单四制”学习培训,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一单四制”的主要内容和责任要求,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将“一单四制”自觉应用于执法检查中。

三、工作步骤

从当前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当前至8月15日)。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组织“一单四制”集中培训,开展联络员、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市直各行业管理单位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或者制定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二)建立清单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各单位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三)排查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及时总结“一单四制”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发现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以便完善和改进“一单四制”制度。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新增重大隐患,及时销号已整改隐患,落实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形成隐患登记、交办、治理、销号工作闭环。推广使用“一单四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各单位认真总结“一单四制”贯彻实施情况,并于12月5日前报市局安全科技科。

四、工作保障

(一)严格督促监管。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一单四制”情况作为重大事项,定期检查、全程跟踪,依法履责,在“一单四制”工作中杜绝弄虚作假,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生产经营单位不依法排查、报告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相关监管责任单位要依法严厉查处。

(二)严格纳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把“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被考核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在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对不依法履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纳入“一单四制”管理、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调度通报。各单位要及时通报情况,加强情况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一单四制”全面落实。根据省厅安委办要求,市局建立中期季报制,9月15日前,各单位要对此前推进、落实“一单四制”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书面报告市局安全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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