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四、名称解释
一、部门职责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水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法律法规和授权拟订、实施地方性水路交通管理办法;负责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全市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参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与治理;制定辖区港口、码头和航道的新建、改建、养护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本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对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管理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划定并管理航路、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含使用岸线)碍航行审批和监督检查;承担水上交通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和发布航行通(警)告;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调查、处理水上船舶交通事故,港口生产、设备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船舶适航管理,辖区渡口、渡船、游船的安全监督。
4、负责船舶、水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按规定权限负责船用产品的检验和认可;按规定权限审查船舶设计图纸;管理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内河船舶登记和进出港签证;负责对船舶焊工人员的管理;负责对船舶驾驶、轮机人员的考试、发证。
5、对全市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船舶交易市场实施行业管理;全市水路运输和港口行政管理;核准港口建设项目,依法审核港区岸线、水域使用权,办理港口经营审批;组织和协调水路战备运输和防汛工作。
6、负责对港口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保护港口设施,维护港口经营秩序及交通秩序,检查、制止和处理侵占港区、破坏港口设施、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
7、负责辖区航道的行政管理和航道养护,设置维护航标和助航标志;航道及航道设施的保护;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
8、负责全市各县(市)港航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常德市地方海事局为独立财务核算单位,财政预算一级拨款单位,下设1个二级单位(常德市地方海事局湖区航道管理所),科室13个(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计划科、执法支队、运输科、航道科、船员科、应急办、监察室、许可办、直属处、机关党委),2018年共有人员248人。其中:在编在职115人;退休人员100人;离休人员2人;其他人员3人;临聘人员18人;遗属人员10人。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只有常德市地方海事局本级。
三、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4507.4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57.8%。支出3226.7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52%。年末结转和结余2344.68万元。
(二)收入决算。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4507.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575.48万元,占收入总额12.8%;城乡社区支出1563.67万元,占收入总额34.7%;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收入总额0.2%;交通运输支出收入2216.25万元,占收入总额49.1%;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30.27万元,占收入总额2.9%;其他支出收入11.8万元,占收入总额0.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7.47万元,与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增加57.8%。其中与2017年相比增长原因:1、外滩码头拆除专项经费1563.67万元,2、人员经费 51.99万元,3、办案经费36万元。
(三)支出决算。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3226.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27万元,占支出总额17.8%;农林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额0.3%;交通运输支出2500.93万元,占支出总额77.5%;住房保障支出129.89万元,占支出总额4%;其他支出11.66万元,占支出总额0.4%。其中:基本支出2150.2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58.6%。增长原因:1、外滩码头拆除专项经费784.79万元,2、人员经费10万元。项目支出1076.5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40.5%。增长原因:外滩码头拆除专项经费310.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6.7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52%。增长原因:1、外滩码头拆除专项经费1095万元,2、人员经费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0.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0.55元,占基本支出83.74%(工资福利支出136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9.83万元),公用经费349.67万元,占基本支出16.26%(商品和服务支出340.62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76.5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4.98万元,比上年减少9.33万元,下降21%。减少经费的主要原因是(1)无因公出国出(境)费(2)公务用车严格控制派车次数,只用于安全渡口检查。(3)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降低接待标准。
(七)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常德市地方海事局运行经费3226.75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17年相比增长1105万元,增长52%。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上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根据年初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各科室的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经费支出采取定员定额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018年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文件要求,对单位办公设备购置、海巡艇、船闸维修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网上竞价,政府支出总额93.91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数量指标:
(1)检验船舶1600艘,80万总吨以上
(2)船舶所有权登记及国籍证书核发 700份以上
(3)船员职务适任资格认可300人以上
(4)完成客运公司化补助、渡运公交化补助预计200万元以上
(5)完成对全市34家水运企业的资质核查
质量指标:
(1)保证水域安全,促进水运市场更好更快发展
(2)各项工作全面完成预期目标,完成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成本指标:全年成本预计2240.58万元
经济效益:做好水上防汛相关工作,维护人民财产安全,避免了水患损失,间接的创造了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1)建设安全水运。淘汰改造不达标船舶,提升航运安全。
(2)建立诚信水运。加强企业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3)建立信息化水运。加强水上安全监管的手段,确保辖区水运安全。
生态效益:
(1)打造绿色水运。降低船舶对水体污染,保护水环境。
(2)打造顺畅水运。完成全市“僵尸船”整治工作,美化水环境。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服务满意度达98%以上。
四、名称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