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公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负责审核在国、省道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负责核准公路试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以及有损公路的车辆、机具上国、省道行驶;负责审核国、省道设置公路平面交叉道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工程建设需占用、挖掘国、省道公路或使公路改线,在国、省道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跨越、穿越国、省道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3、负责拟定全市公路资金使用计划,测算、调整区县(市)使用基数;负责全市公路资金筹措、请拨;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公路资金的使用情况。
4、负责公路小修保养、公路养护质量监督检查与路况评定、公路灾害抢修与保通、公路绿化、公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5、负责公路建设的规划及公路桥梁的勘察、测设、改建、扩建、公路大中修及其他与公路相关工程的建设。
6、负责公路(渡口)收费站点设置、公路通行费征收与收费权转让管理以及收费公路养护与运营服务。
7、负责全市公路行业统计,公路行业普查;负责交通流量调查,公路数据库建设与维护。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委编办核定,市公路管理局内设科室13个,所属单位6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计划统计科、行政许可办、法制科、科技科、安全科、工程科、养护机务科、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办公室、企业指导服务科。
所属单位分别是:市公路路政支队、市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市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局信息中心、市公路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市公路管理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等6个独立编制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的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路桥公司事业编制人员保障及管理经费、干线公路管理工作经费、城区治超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3474.83万元。
1.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3474.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的经费拨款。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74.53万元,增长5.29%,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7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标准上调。
2.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347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0.34万元,占63.61%;项目支出1264.49万元,占36.39%。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05.20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74.53万元,增长5.2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7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标准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4.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41万元,占9.74%;交通运输支出3005.20万元,占86.48%;住房保障支出131.22万元,占3.78%。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74.53万元,增长5.2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7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上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0.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41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2.项目支出:市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64.49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064.49万元,主要用于路桥公司事业编制退休退养人员保障及管理经费、干线公路管理工作经费;治超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治超工作经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公路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40.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9.61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39万元,下降3.35%。其减少原因为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的控制。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8年市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5.43万元,较上年预算415.81万元减少0.38万元,下降0.09%,其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办公经费的控制。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市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7万元,即: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台,其中:公务车辆2台,行政执法车辆1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74.83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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