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培训市场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测、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七)组织实施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和交通运输超限超载稽查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联系协调铁路、民航、邮政、高速公路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我局部门预算内设科室10个,所属单位8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教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法制科、行政许可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计划统计科、基建养护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科技科等10个科室,
所属单位分别是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高速公路环境治理协调服务中心、市临岗公路管理站、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等8个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增资增项资金、干线公路统筹管理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845万元。
1.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484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705.48万元,增长10.49%,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705.4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85.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预算20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4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4.66万元,占91.73%;项目支出400.34万元,占8.27%。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371.19万元、交通运输426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44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05.48万元,增长10.4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685.48万元,项目经费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增加绩效工资、津贴等增加685.48万元,政府五家单位物业、水电等增加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371.19万元,占7.66%;交通运输4262.37万元,占87.98%;住房保障支出211.44万元,占4.3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705.48万元,增长10.49%,主要是人员经费等增加685.48万元,项目经费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增加绩效工资、津贴等刚性支出685.48万元,政府五家单位物业、水电等增加2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4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支出813.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项目支出: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400.34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400.34万元, 主要用于政府五家单位水电费支出、交通事业管理专项支出、争资争项前期经费支出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预算30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20.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75.2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75.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91.62万元,下降23.06%。其减少原因为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公务接待及单位车辆等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2017年无使用政府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3.48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5.14万元,下降1.46%。其减少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29台,其中:行政执法车辆11台,应急专用车辆2台、公务车辆11台、其他车辆5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交通运输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45万元。
八、名称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