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德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和人员编制规定》(常政办发[2011]6号),设立常德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简称市交通质安处),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中央、省关于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区(含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贺家山农场)公路新建、改扩建、养护大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建设重点工程、干线公路、市管支线和重大水运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市场管理工作;协助上***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申报、认证与考核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受监工程竣(交)工验收前的质量鉴定。
(五)负责依法查处违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安全规定的行为。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处内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科、工程质量监督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科、行业监督科,无下属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包含4个内设科室)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保障处机关基本运行经费等。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19.5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42万元、2016年结转81.09万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92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12万元;项目支出:78.57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38.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55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37万元,项目支出(自谋职业人员生活费)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42万元,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34.92万元,全部用于本处机构正常运行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284.92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50万元用于一般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经费42.79万元,专项业务经费7.21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用于单位自谋职业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处机关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3万元,下降21%。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6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持平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省委“九项”和市委“十项”规定,严格各项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较好地坚持了“三定、四不准”制度,杜绝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活动;对公务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制度,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杜绝了公车私用的现象。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无政府采购计划。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共有车辆5台,其中:公务车辆5台。
常德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