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人案〔2016〕20号B类
刘群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出租车运营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市城区出租汽车随意拼客、中途甩客、挑客拒载、故意绕行、争道抢行、任意超车、胡乱收费、违章掉头等不文明现象确实存在。针对您提出的增设出租车招呼站和停靠点、适当增加出租车数量、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开展平台传呼服务等建议也切合实际,全面且具有可行性。
一、出租汽车行业乱象的主要原因
一是经营权绝大部分归个体所有,公司化管理徒有虚名。我市城区现有出租汽车1116台,其中公牌290块,个体私牌826块。由于个体私牌成份比重较大,管理难以到位,出现了公司管不住司机,司机只听车老板的现象,上交产钱,招聘驾驶员都是个体老板说了算。
二是企业弱小散,管理难以跟上。市城区现有出租汽车企业13家,3家国有成份共57块牌,私企230块牌,公牌占总牌数仅四分之一。其它车辆实际上经营收益都归个体牌主,名义上是公司经营,实际上为挂靠管理,公司每台车只收取远低于成本的管理费,公司资金入不敷出,管理工作难以到位。
三是运力不足,需大于求,驾驶员收入下降。市城区近10年没有新增运力,城区面积却扩大一倍,市民出行需大于求。打的难,不少市民被迫拼车,司机摆高调、拒载、议价、服务态度差。
四是行业管理缺乏手段,日常监管缺乏力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市民的法律观念、维权意识、消费意识都在逐步增强。出租汽车是一个服务性行业,目前交通运管部门管理手段单一,日常稽查人手不够,乘客投诉取证难,导致交通运管执法人员处理难,投诉经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司机常常抱怨,说交通运管部门仅凭一面之词就打压他们,乘客却又说消费权益得不到保障,有时处理一起投诉费尽周折也解决不了问题。此外,出租汽车点多面广,仅凭人工稽查难以奏效,日常监管乏力。
二、出租汽车行业乱象的整治措施
一是从治标入手,遏制行业乱象。针对行业乱象突出,交通运管部门将集中力量,经常性地开展出租车经营行为和车容车貌的大整治,重点清除非营运标志,严查拼客、不打表、拒载、议价等现象,对违规车辆驾驶员采取批评教育、停车整改和罚款等方式和措施,规范市场营运秩序。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日常稽查,重点查处拒载、拼客、议价、车容不整等行为,违反规定的该扣车的扣车、停业整顿,该处罚的处罚,该记分的记分;采取错时加班的方式,节假日、中午、晚上展开稽查,不缺位、不留死角。
二是治本为根,多种措施齐头并进。目前,我市已与长沙如金科技公司合作建立了智能化监管平台,该平台集车辆、驾驶员信息的实时动态监管、轨迹回放、后台调整运价、营运数据统计、多功能LED电子显示屏、电子服务资格证、电话约车、网络召车、合乘合租分别计价等功能于一体,并在市交通运管部门建立了智能化管理监控中心。同时,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长效的出租汽车质量信誉考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驾驶员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和机制,并成立了专门考评队伍,考评结果与企业新增运力挂钩,通过考评,优胜劣汰。此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还将联合交警、城管、公共事业局等职能部门在火车站、汽车总站等人流较多地建立出租车待客通道,在医院、学校等门口增设停靠站点,规范停车、上下客秩序。
三是顺应潮流,深化行业管理改革。本轮特许经营合同已到期,新一轮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模式将根据行业特点和借鉴省内兄弟市州做法,经营权实行公开招投标,实行公司经营,彻底改变现有企业弱、小、散和挂靠经营的局面,从根本上理顺管理关系,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提升政府公信力,不与民争利,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营权使用期限由现有五年增加至六年,同时,车辆使用年限与经营权使用期限同步,使用六年后车辆直接报废,以免下线车流入市场,带来安全隐患。根据运营成本、物价指数、消费水平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建立运价联动机制,确保一线驾驶员收入稳定。由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探索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15 日
签发人:向美华
联系人:陶云峰
联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716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