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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8号建议的回复

2017-06-14 10:11 来源: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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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交人案﹝2017﹞25号B类  

 

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8号建议的回复

 

蔡碧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十一五”以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资金扶持下,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得到快速发展,较好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006年至2016年,全市共建成农村公路通畅工程12643公里、通达工程1155公里、县乡公路667公里,完成总投资58.1亿多元,全市100%的乡镇和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实现通水泥路,农村公路状况和人民群众通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十一五”国家实行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以来,由于建设计划原则上只下达到行政村村部,致使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短缺,形成了很多农村公路“断头路”,此问题在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以及行政村合并后更加突出。去年4月,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了农村公路“断头路”调查,决定从今年开始逐步实施县乡道“断头路”建设,村道“断头路”路网规划目前也正在规划调整中,有望在“十三五”后期开始实施。今年3月,省交通运输厅又再次对农村公路路网进行调整和优化,我们将抢抓此次机遇,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瓶颈路段重点考虑,给予政策倾斜,优先申报计划,尽力解决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建设问题,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但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是按区县市政府投入为主、上级补助为辅、群众积极支持的原则组成的。根据事权责任划分,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是区县市人民政府。我们将积极协调区县市人民政府在中央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类扶贫和涉农项目中可用于交通发展的资金,加大农村公路发展投入力度,有序推进农村公路联网建设。同时,积极鼓励个人和企业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充分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依法采取民主议定的方式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此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呼吁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国省补助标准,做好部省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3日

签发人:向美华                      联系人:王明志

联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716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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