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政案﹝2017﹞7号A类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回复
徐联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投资建设环境,确保市级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推进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为确保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特别是在优化建设投资环境方面积极作为,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有效促进了项目建设。一是加强组织调度。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交通质安处、市重点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家电网常德供电公司、电信常德分公司、市交建投等20多家市直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市交通建设跨越大会战指挥部,全面协调、指导、调度全市交通项目建设。各区县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为项目建设在综合协调,化解公路工程建设各方面矛盾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大力实施“三级调度”制度,即书记、市长每季一调度,定期解决各种问题,甚至每条干线公路线型、绿化、资金等具体细节,都亲自协调、亲自部署;分管副市长每月一调度,及时会商解决突出问题;指挥部办公室每周一调度,督查工作指标、领导调度事项、现场施工等完成落实情况,限期交办整改。通过实施“三级调度”制度,切实“调”出了压力和动力,推进了项目建设。二是加强责任考核。指挥部制定有明确的年度工作任务并实行责任层层分解,明确规定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施工环境协调主体责任;出台了《常德市优化工程建设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市优化办联合市重点办组织市优化环境监督员,定期对市本级重点项目建设环境逐一走访排查,对走访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市县两级优化办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该协调的积极协调,该查处的从严查处;制定了《常德市交通建设大会战暨“最美交通行业”创建考核评比办法》,对地方政府在施工环境协调工作实施严格考核;对市级担任项目业主的交通项目,市级指挥部下设沅澧干线建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对项目建设环境实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化解。三是加强项目前期。实行重点交通项目前期工作部门负责制,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立项、规划、土地、林地、环评、防洪、水保、地震等审批工作。按照“责任包干、简化程序、并联审批、平行作业”的审批模式,明确项目审批时间节点和部门责任。市级审批项目由相关责任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审批;需报送上级审批的项目,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按要求完成项目审批跟进工作。四是加强要素保障。特别是在资金投入和土地保障上,对市级重点项目是优先保障、优先安排。比如,在资金保障上,仅500公里沅澧干线建设项目市财政就需配套约30亿元资金,按照每公里500-1000万元给予区县市奖励补助,其中2016年已奖补12亿元。在土地保障上,优先保障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用地,各区县(市)负责协调落实重点交通项目所需土地占补平衡指标,依法按照程序完成土地征拆工作,确保按时交付净地。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和土地储备规划、预控等工作。五是加强建设管理。重点加大对施工许可准入的管理,在项目前期尽量消除矛盾隐患,对建设用地审批达不到要求,建设业主、从业单位在环境协调机构不完善,农民工工资发放无保障措施的一律不签发施工许可证。同时,加大项目建设期间的履约管理,发现问题行业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解决,行业不能解决的及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请求解决。此外,加大施工环境整治力度,对无理取闹、集众阻工、强行参工参运、雁过拔毛等问题,由公安、纪检部门依法进行法纪处理,切实维护干群关系和建设业主及广大群众利益。
对于电力杆线迁改问题。国网常德供电公司答复:需迁改的电力设施产权属于国家电网公司。常德供电公司是运行维护单位,需按国家电网公司和国网湖南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产变更与保值增值的管理流程。由于供电公司是迁改电力设施的产权方,并且电力设施迁改是对在运电力设施的技术改造,影响到整个大电网的安全运行和用户可靠供电,因此省公司明确规定,迁改工作由国网湖南电力公司或委托地市供电公司统一管理和实施,地市供电公司再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工程相关招标和实施工作。
对于迁改工程造价高问题。国网常德供电公司答复:常德供电公司是根据委托方的需求,由设计单位进行迁改现场勘察后,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预算编制,经过了委托方的内审后,再送市财评中心进行严格的评审和对审,最后下达的评审结果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对于现场协调工作不到位问题。国网常德供电公司答复:常德供电公司考虑到服务于政府和用户需求,服务与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专门成立了电力杆迁办公室,对公司杆迁工作进行整体协调,目前运作情况良好。
对于青苗补偿工作问题。国网常德供电公司答复:由于迁改工程是对部分电力设施的改造,青苗补偿工作在前期不好预估,按照施工定额标准很难到位。同时,由于青苗补偿工作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从施工单位的角度很难与被补偿人达成一致,必须依靠委托方的力量。此外,根据财评有关规定,工程开始后只能预付一部分款项,而青苗补偿则是要在开工前一次性补偿到位,因此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太合适。根据以往经验,如果由施工单位负责青苗补偿等环境协调工作的话,阻工现象比较严重,现场协调难度很大,影响工程的进度和结算。对此,市财评也建议将青苗补偿等费用不要和施工费用合并在一起。
对于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落实难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答复:在实施征地拆迁项目工程中,对坟墓迁转、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问题,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作为征地组织实施主体应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则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积极配合协作,全局统筹解决问题。对个别乡(镇)、村(组)干部工作不积极协调,反而推诿起反作用的,各区县市国土、监察等部门则要对其严格履行征地拆迁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
对项目前期工作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答复:征地涉及法定权限和程序性问题。征地程序涉及多个环节,部分环节在登记、审批、公告都具有明确的时限规定,造成拆迁工作前期启动慢的情况;在拆迁后期施工过程中也可能因增补征拆预算、路系水系恢复方案反复调整等问题,导致拆迁工作推进缓慢。建议可在拟征地告知后,即刻开展拟征地调查、编制财评预算等前期工作,待征地批准后再正式启动征地拆迁实施程序,同时注重征拆工作人员素质培训,及时提高征拆队伍业务水平,尽量缩短拆迁程序时限,确保项目及时用地。
通过调查,您提案中所反映的当前交通建设施工环境问题的确存在。究其原因:一方面项目建设牵扯各方当事人利益,矛盾客观存在;二是虽然政府在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奖惩措施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但由于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不该发生的问题发生,发生问题后不能及时得到化解。
为此,我们将向政府呼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保证体系,健全奖惩制度,选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大、懂政策、会协调的同志参加公路建设协调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困难谁克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厉打击阻挠公路建设的不法分子。督促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大公路建设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向人民群众讲足政策,讲清道理,让公路沿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真正让群众对公路建设认识到好处,尝到甜头,得到实惠,使广大群众自觉支持和配合公路建设。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签发人:向美华 联系人:王明志
联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716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