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政案﹝2017﹞22号B类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回复
傅子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农村客运班线实施财政补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全市通村客运班车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市参与农村客运的车辆有2272辆,有98.5%的行政村已开通客运班车,只有极少数行政村未通客运班车,这主要是因为这些行政村的公路没有达到通班车要求,在运输安全上没有保障。“十三五”期间,全市行政村通客运班车率要达到100%。
二、农村客运补贴情况
自从国家“费改税”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对农村客运经营十分重视,根据燃油价格的不同而每年对农村客运经营这块实行了不同程度的燃油补贴,也是充分考虑了农村客运经营的现实情况实施补贴的,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湘财﹝2016﹞78号)规定:从2016年开始,国家对农村客运燃油补贴的涨价补助逐年递减,调整部分统筹用于支持公交发展和新能源农村客运发展等,这也是鼓励客运经营者积极参与公交化改造和新能源农村客运的激励措施。目前,我市市县两级还没有出台农村客运财政补贴的相关政策。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
我市农村客运车辆已占全市道路客运车辆60%以上,是方便农村居民出行的重要运输力量,因此,支持农村客运经营的同时逐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以适应新型城镇建设要求既是各级政府的工作,也是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要想使农村客运经营者“跑得起、留得住、服务好”,的确应当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作为行业管理部门,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村客运快速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让城乡居民享受同等优质、价廉、方便、快捷的现代化成果及文明服务;二是积极向政府汇报,大力呼吁农村客运经营上的困难,争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三是积极引导客运经营者优化客运线网,降低运营成本,最大程度组织好客源。四是采取开通“节日班、赶集班、循环班”等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五是督促客运经营者搞好优质服务。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2017年6月13日
签发人:向美华 联系人:王明志
联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716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