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对市人大七届六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回复

2021-03-18 10:55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交建复(2021)08号A 类

                            此回复件公开

 

唐华艳代表:

对您在市人大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建议》,我们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以来,我市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各级政府资金扶持下,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市累计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996公里,完成投资11.2亿元;自然村通水泥路5860公里,完成投资25.2亿元;农村危桥改造490座,完成投资7.4亿元;安防工程3879公里,完成投资11.9亿元。全市具备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均实现100%通客车率。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达到94%、村道达到85%以上。临澧县分别在2016年、2019年荣获“四好农村路”省、全国两级示范县称号;2020年,澧县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临澧县入选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联合开展的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县。

俗话说,公路“三分建、七分养”,我省农村公路正由当前建设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养护阶段转型。国家、省、市交通运输部门都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为了切实保护好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全面改革。

1.关于明确机构设置。根据2018年市政府第50次会议纪要精神和《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农村公路职能职责的通知》(常交发〔2018〕15号)要求,市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由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县级人民政府在原县乡公路管理站撤销后,至今未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均未设置专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国办发〔2019〕45文件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9号)精神要求,县、乡级人民政府要成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正在向人民政府报告,成立相关管理机构,理顺职能职责关系。

2.关于出台管理办法。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9号)文件要求,《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常德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意见建议,届时将会报请市政府下发。方案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对资金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制定下发《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临澧县、澧县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实用性强的先进经验全市学习,指导督促澧县开展2020年部示范县创建以及汉寿县、津市市开展2020年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各县市区长、分管副县市区长、交通运输局长分别创建1条“最美农村示范路”。市局开展年度“最美农村示范路”评选活动,对排名全市前 10 条示范路将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3.关于养护资金投入。在公共财政投入方面,按照国办发〔2019〕45号和湘政办发〔2020〕29号文件明确。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由原来实行的养护工程“7351”定额补助改为不得低于“替代养路费部分”的15%,实际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降低。增加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政策,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20%,市级财政承担20%,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与养护成本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五年调整一次。从2022年起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同时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用资金补助、以奖代补、一般债券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公路资金供给,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提升农村公路抗灾抢修能力。

4.关于加大执法力度。目前交通运输系统体制改革正在展开,市级新组建的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已经成立并开展工作。县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也已经成立,正处于理顺工作职能关系,超限治理以前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改革后由综合执法机构负责,统一行使执法职能,减少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超限超载治理能力将有较大提升。与此同时,加快不停车治超网点建设,确保《湖南省公路不停车检测治超网规划》中明确的不停车检测点年内全部完成建成,推进公路治超规范化、标准化,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5.关于完善配套设施。“十三五”期间,我市完成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6079公里,已经基本完成县乡道路安防设置,“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实施安防工程建设,重点任务是村道以及部分县乡道更新完善,2021年计划完成650公里建设任务,目标到2025年,基本完成现有统计年报内道路安全隐患处置,完善各类安全设施以及标示、指示牌,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针对部分未纳入统计年报内的乡村道路,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存在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由各级政府(村委会)负责筹措资金完善相关安全设施,确保安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8日

 

 

签发人:龚霞波                 联系人:陈德军

联系单位: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7162667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