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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096号提案的回复

2021-04-25 14:55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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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交提复(2021)11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金贤松等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全市联动提升治超效能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治超工作关系一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健康出行,涉及辖区货运源头装载企业、道路运输企业、货运驾驶员等组织和个人直接利益。为更好开展好全市治超工作,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15次关于公路治超工作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各区县市和相关职能部门是公路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市治超办主要承担市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一直以来,市治超办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要求指导全市开展治超工作,近年来在全省治超工作考核评比中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一是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有机结合

目前,治超执法采取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两种模式。现场执法主要依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 173号)文件执行,实行交通执法人员负责称重检测消除违法行为、交警负责实施处罚的方式开展治超现场执法。具体处罚标准是超限30%,罚款200元,扣3分;超限30%-50%,罚款500元,扣6分;超限50%-100%,罚款800元,扣6分;超限100%以上,罚款1000元,扣6分。

治超工作非现场执法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湖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湘交路政规〔2020〕4号)执行,明确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工作,并规定:超限5%以上10%以下的,按照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的处罚标准可减轻50%实施处罚;超限10%以上30%以下的,按照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的处罚标准可减轻30%实施处罚;超限30%以上的,按照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的处罚标准实施处罚。以我市最常见车型二轴、四轴、六轴为参照,处罚明细区间为:

车型

总质量限值

5%-10%/250元

10%-30%/350元

30%以上

二轴

18吨

1-1.8吨

1.8-5.4吨

5.4吨以上

250-450元

630-1890元

2700元以上

四轴

31吨

1.55-3.1吨

3.1-9.3吨

9.3吨以上

387.5-775元

1085-3255元

3255元以上

六轴

49吨

2.45-4.9吨

4.9-14.7吨

14.7吨

612.5-1225元

1715-5145元

7350元以上

二是加快形成科技治超全市“一张网”

近年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科技治超工作。目前,全市正常运行的超限检测站全部安装了货车不进站检测电子抓拍系统,全市已建成不停车检测系统26处,全市所有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已安装称重检测视频监控设备,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以及源头企业相关数据都实现与县、市级治超信息平台联网。从2021年开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将加大不停车检测系统的建设力度。2021年2月4日,常德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同意采取统一招标采购的方式加快全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系统建设,常德市将按照“统一项目设计、统一造价审查、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软件开发”的方式,以省级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统筹资金为来源,在本年度完成《湖南省公路不停车检测治超网规划》中所有未建不停车检测系统。该建设项目现已增补纳入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三是发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势

充分发挥“一超四究”事后追责的作用,公路、运政、交警、属地政府联合起来,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从车辆、驾驶人、车属单位、源头装载企业追究到位。对多次经过不停车检测系统的超限超载车辆,经告知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采取现场布控、法院强制执行等手段,联动解决非现场执法查处率低的问题。

四是提请市政府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按照《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的文件精神,争取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督促各级政府重视治超、主动作为,加强县级治超办对各成员单位的考核。

五是督促各区县市(管理区)加大执法力度

近年来,省治超办对市州治超工作考核已逐步将执法量、查处量作为重要参考标准,按照执法量、查处量来作为多项业务指标的排序依据。按照这一精神,今后市治超办将加强督导考核,督促各区县市(管理区)治超办提高对车辆非法改拼装和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治理力度,避免各地执法力度不一的现象发生。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5日

 

签发人:龚霞波                 联系人:陈德军

联系单位: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716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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