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直接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目标要求,突出交通运输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的服务行业特性,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部门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常德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龚霞波同志先后3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常德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步骤、有目标,稳步推进。我局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办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建立执法监督考核机制。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龚霞波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2次检查、督促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我局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纳入市直交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区县市交通局真抓实干激励考核,并制定了考评办法,在年底绩效评估和真抓实干激励考核时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我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台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要求,将50项高频事项重新编印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高频事项简版)》,在全市交通系统内推行,并及时对外公开。二是大力开展“简政放权”,加大放权赋权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支持园区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将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农村公路上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等事项赋权给园区。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将我市一、二、三类道路班线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配发权限下放至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极大地方便企业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三是认真落实“减证便民”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经营场地、办公场所、资信证明等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将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从业审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审核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等申请材料改由实行告知承诺制,在办事群众企业中大力宣传,主动提供告知承诺书文本,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四是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进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我局印发了《常德市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其中1个事项实行审批改为备案改革、5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8个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明确改革方式、改革的具体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分项制订标准版的告知承诺书。通过改革,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并由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五是按照党史学教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交通综合窗口推出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举措为群众办实事达500多人次。推广实现了通过道路运政便民服务系统办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补发、换发、变更、注销等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梳理工作,梳理出依申请类行政权力176项,形成了2021版《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开。截至11月底,我局交通综合窗口已办理各类业务18000余件,其中海事业务1260件,道路运输业务16379件,公路路政业务314件,其他业务5件,办结率达100%。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我局先后制订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流程图,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同时,我局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由原来的309项调整到378项。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印发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拟通过三年时间,建成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2021年,我局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6项,出动检查人员127人次,完成检查对象149个,公示检查结果对象数149个,完成率达100%,公示率达100%。同时,我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指导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普通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补发、换发、变更、注销等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为减轻驾驶员负担,按照就近、便民原则,新增了鼎城东风、汉寿湘煜、桃源欣源3家道路客货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石门跃云、澧县绿鹰和永安等3家驾校正待验收。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提质行动积极推进,服务区停车秩序、环境卫生、餐饮服务不断改善。大力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制度,我局共办理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案件85件,受到了广大执法对象的一致好评。
5.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2021年,全市现有登记营运的货船已全部加装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油水分离器加装工作已按规定加装到位;已组建五家船舶污染物接收公司,截止目前,全市共接收船舶生活垃圾26.59吨,生活污水1048.82m³,含油污水100.91m。大力推进〝船E行〞应用注册工作,市本级船舶生活污水线上处置率达100%。二是开展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以第二轮中央环保明察暗访反馈问题为导向,对全市11处码头环保问题按照〝一企一策〞〝一码头一策〞〝分类施策〞的原则进行了综合整治,对环保问题整治方案编制、落实整改及验收等工作统筹协调、强力推进。截止目前,全市11处码头环保问题已整治验收并按规定报上级部门销号。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配合立法工作。2021年,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开展《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一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局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二是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今年以来,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7个,均经局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起草文件的科室或局属单位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局法制科出具书面审查结论。
3.落实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一是按照”三统一”的要求上报市司法局登记备案,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了100%。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我局对仍在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历次清理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宣布失效3件、需要修改后重新发文1件、继续有效10件,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了清理结果。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将编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定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站场、水运项目立项及年度补助资金的计划申报安排等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2、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常德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常德港口规划修编和交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等重大决策均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3.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均由专人如实记录,会后印发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存档备查。二是修改完善了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五)推进严格规范 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完成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和机构挂牌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常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细则(试行)》,并梳理制定工作职责清单,明确执法机构、发展机构和局业务科室的职能职责。二是积极督促指导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人员划转和运行机制建立等改革工作。三是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和省管干线航道航政执法等省级执法事项基本承接到位,并率先在全省举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事项移交协议签约仪式,辖区航道行政和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事前公示。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设置“四项制度”专栏,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严格实施了规范着装和亮证执法,并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的标准、行政强制的程序、办案时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我局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注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基本信息、案件事实、证据、立案及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及履行方式,并告知相对人有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我局在市民之家政务中心窗口设置了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事流程、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去年以来,我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了行政执法决定,接受社会监督,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均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截止目前,我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信用常德”公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500多件。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要求执法人员通过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及场所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截止目前,我局综合执法机构购置了行政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设立了办案室或询问室。三是启用省厅新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4.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对于一般行政执法决定,由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履行所有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审批职责和除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以外的一般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决定审批职责,执法支队的法制大队负责人履行法制审核职责。二是对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综合执法支队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的要求,将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局法制科进行法制审核,然后提交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2021年,我局共办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98件,其中:行政许可决定82件、重大行政处罚116件。
5.全面推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我局从原有执法文书规定格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证据采信理由的说明、对依据选择理由的说明和对决定裁量理由的说明,即在认定事实方面增加引用证据内容,在适用法律方面增加表述理由内容,使证据与案件事实相对应,行政机关行政裁量与法律法规相契合。“行政处罚依据”中详述处罚法律依据条款的具体内容,法律适用范围和裁量结果清楚明晰,让当事人一目了然。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我局根据部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要求,对局属执法机构和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了执法检查,随机抽考部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相关资料,随机抽查行政案卷40多份,并将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等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7.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我局制定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贯彻执行。我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了《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通过“如法网”在线学习了《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港口法》、《公路法》、《航道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达标率、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达 100%。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办理“两会”建议提案。2021年,我局共承办市“两会”建议提案46件,其中代表建议26件、委员提案20件,主办37件、会办9件。通过我局上下共同努力,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所有建议提案主办件回复意见均在交通运输门户网站全文公开。积极主动依法办理上访信访工作。2021年局长加市长热线接话接访活动1次,依申请公开3件,网上信访事项12件、市长热线交办 1536件,群众来访6批35人次,所有来电来信来访事项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我局印发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常德市 12328 电话服务中心的通知》,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及时处理辖区内的执法投诉、举报等电话,确保12328服务热线畅通,截止目前,共处理执法投诉333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我局印发《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的通知》,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时都随身携带“监督卡”,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将监督卡交予当事人,主动接受执法对象监督。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局许可办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制定下发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纳入到本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形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等,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效推进。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我局依法将交通重大行政决策、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行政权力目录清单、为民办实事、脱贫攻坚工作、建议提案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务员招考录用信息、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使用等信息主动对外公开。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止目前,我局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并处理。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1〕7号)要求,我局迅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自2021年6月1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案件0件。
2.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全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2021年常德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下发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常德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我局印发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和《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结合《长江保护法》、“12.4”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项主题普法学习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知识、观看宪法宣传片、讲解典型案例,深入车站、港口等公共交通场所及社区、乡村等地方,充分发挥交通宣传面广、人流量大的特点,不仅通过张贴海报、LED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对长江保护法和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而且在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一步宣传。另外结合“安全生产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手册11280份;制作各类宣传展板、标语413块(条);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科普短片、安全提示、公益广告1392条次;“6.16”咨询日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00人次,举办展览18场;举办各类安全法律知识讲座35场。除此之外,我局在门户网站“法治交通”专栏和“常德交通”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法规知识、普法宣传内容和公布了典型的“以案释法”案例。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上级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理念和法治意识不够高。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不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不高。三是部分县区市综合执法改革人员不到位,行政执法工作滞后。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更新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加强执法监督,做好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全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创建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