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03-16 09:59 来源: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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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j.changde.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9号;邮编:415000;电话:0736-7162668;传真:0736-7162666;电子邮箱:cdjtys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政办函〔2015〕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促进廉政建设,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层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由新任局长向美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姜湘霞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3名,并实行挂牌办公,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5年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并纳入本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形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等,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为全面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在局机关内部,督促责任科室加大法律政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在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内,组织局机关相关责任科室开展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活动,均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为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2015年,我局在交通运输门户网站专门开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进行了重点公开。全市共完成安乡长岭大桥工程施工及监理、G353安乡三岔河至县城公路工程、G353安乡安障至红卫闸公路工程、常德沅澧城镇快速干线G207鼎城区雷公庙至岗市公路改造工程、常德沅澧城镇快速干线G207线临澧太平至鼎城区雷公庙公路改建工程A、B合同段、S233津市澧水二桥建设工程、G353公路澧县段改线工程A1合同段等7个项目9次招标投标工作,招标公告及中标候选人信息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项目所在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了公开公示。

  (五)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在市编办和市法制办具体指导下,我局由法制科牵头制定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策清单,并于2015年7月31日在常德市交通运输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其中权力清单列出职权事项309项,以一览表的形式呈现;责任清单列出工作责任四大类、63小项;政策清单列出主要政策2大类、43项。10月20日,又根据市编办要求,绘制了309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2015年6月,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全面开展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流程优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所属相关单位对2014年常德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保留的22个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进行了优化,大幅精简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和统一收费标准。同时,我局还组织制定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下放石门县经济管理权限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深化方面主要是:一是为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2015年,我局在交通运输门户网站专门开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进行了重点公开。二是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开展交通建设大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投身新一轮交通大发展,2015年,我局在交通运输门户网站新增了“最美交通行业创建三年行动”专栏,旨在激发和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扩大创建活动影响力。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载体、渠道拓展方面主要是:在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页,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博等载体基础上,2015年12月1日起,又开通了微信息公众号,每天发布信息2-3条,截至2015年底,累计发布信息2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50余人次,其中电话接听60余人次,当面咨询20余人次,网上咨询70余人次。本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0余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交通动态、通知公告、最新文件、项目建设、市民留言等信息。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开展直接受理群众投诉、答复处理群众疑难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2015年6月30日,由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柏枝带队,率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客管处和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积极参与了在市长热线接听群众来电,受理群众诉求;2015年7月1日,由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向美华带队,率副局长徐世明和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客管处、临岗公路管理站等单位负责人,在市长接待室接待处理了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市长热线接话接访情况

  6月30日的市长热线接话接访活动期间,共有5位市民打进市长热线,咨询反映问题5个,现场解答5个。问题主要集中在出租车燃油补贴、出租车出让、非法营运整治等方面。

  问题1: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高先生询问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的问题。

  出租汽车燃油补贴是国家政策性临时补贴,由中央财政予以计划和拨付资金,一般为本年拨付发放上一年度的补贴。2015年到目前为止,行业管理部门还未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的文件通知,如果接到通知和拨款,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发放到出租汽车驾驶员。今后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如何执行,行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和规定执行。

  问题2:关于市民龙先生询问澧县新一轮出租车经营权出让及转让的问题。

  根据出租汽车管理相关规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由当地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澧县出租汽车管理方面的问题请向澧县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咨询。

  从行业管理法规上讲,由于龙先生的出租汽车是私下转让的,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其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对其转让在新一轮出让时的处理,仍由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方式方法。

  问题3:关于市民韩先生反映“黑的”“黑摩”比较多,建议调高出租汽车起步价的问题。

  对“黑的”“摩的”非法营运行为,市交通部门特别是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的市客管处,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并作为日常工作首要任务,采取日常巡查、集中整治、守点执勤、错时工作等方式保持对非法营运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严格处罚程序,制定统一的处罚标准,对非法营运行为实行“严惩重罚”。今年来,共查处非法营运“黑的”30多台次,“摩的”100多台次。但因市场需求、打击力量不足、执法手段落后等原因,非法营运行为还有一定程度的存在,有时还有反弹。今后行业管理部门在加强打击取缔力度的同时,正在建立打击“摩的”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

  对调整出租汽车起步价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客管处已多次向市政府和市物价部门汇报和建议。由于我市出租汽车起步价在全省市州属于中等偏上水平,而且出租汽车运价上调时间不长,物价部门认为再次调整出租汽车起步价的时机还不成熟,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和评估。

  问题4:关于市民周先生反映火车站、汽车总站周边“黑摩”猖獗的问题

  对“摩的”非法营运问题行业管理部门一直以来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对火车站、汽车总站等客运站场周边这些“摩的”比较集中的地段,每年查处的“摩的”超过500台次。由于火车站、汽车总站人流密集、交通情况复杂、执法力量不足等原因,这些地方的“摩的”非法营运行为一直难以杜绝,我们将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保持对“摩的”非法营运行为的高压态势。

  问题5:关于市民陈先生反映常德至长沙方向私家车参与营运车辆较多的问题。

  目前,我市城区为据点参与常德至长沙客运线路进行非法经营的七座以下小型客车达数百辆,他们大多以汽车租赁的名义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接送的方式从事营运,其灵活、方便、快捷的运输方式深受部分乘客的欢迎,有日益发展壮大之势。但存在安全隐患突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乘客权益不能得到可靠保障等问题,对班线客运车辆形成了很大冲击。

  2015年以来,市运管处按照省运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要求,连续进行了2次集中整治行动,投入了更多的人力、物力,重点针对常长线非法营运特点,加大打击力度。一是强化直属单位“打黑”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由市运管处执法大队一家专职“打黑”,并与市运管处直属所、德山所三家协同作战,实现全覆盖、无盲区。二是实行处领导轮流值班带队、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参与的打非治违机制;三是采取市、县联动形式,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了非法营运的黑商务车80多台次,有效遏制了长常线非法营运的势头。

  下一步,市运管处将继续保持道路客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在保持专门力量打击、组织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坚持实行处领导轮流带队和全员参与“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创新市县联动、零点出击等执法手段,维护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

  (二)在市长接待室接访情况

  7月1日市长接待室接访活动期间,共接待来访群众2批,现场解答问题2个。

  问题1:关于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问题

  回复:(1)道路运输车辆定期进行二级维护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三十一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规定:“客货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得擅自改变客货运输车辆的结构和特征,不得使用拼装或者报废的车辆从事客货运输经营。客货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行驶里程或者时间间隔对车辆进行维护,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应当到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货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货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客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省运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运管维修发〔2014〕128号)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国家及我省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周期规定的里程或时间间隔等要求,对所属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

  (2)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和项目。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要求,汽车二级维护作业项目共有37项,二级维护主要是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3)行业主管部门的职权。交通运输部令《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4)二级维护地点与收费。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6739.1)资格条件的维修企业,都可以申请从事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作业。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自主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同时,交通运输部2005年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承担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维修企业是依据上述规定收取的维护费,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没有确定价格的权利。

  (5)二级维护周期。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和省运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运管维修发〔2014〕128号)文件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国家及我省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周期规定的里程或时间间隔等要求,对所属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对不便用行使里程统计、考核的汽车,可用行使时间间隔确定一、二级维护周期,现在全省各地州(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周期都确定为三个月。

  问题2:关于公路系统改革下放退休人员津补贴待遇问题。

  按照《常德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常政办发〔2014〕5号)文件精神,2014年2月,各区县市公路退休职工按原编制划转下放至各区县市,并保证其每年的津补贴按照不低于2013年市本级的平均水平转移支付至各区县市。为保障公路系统干部职工的待遇,市政府于2014年12月派出2个督查组到各区县市就公路管理体制下放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各区县市也按照5号文件要求落实了公路系统干部职工的待遇,基本保证了稳定。近期,由于市本级绩效奖提高到12000元,而部分区县市与该标准有一定差距,引起了各区县市公路退休职工心理上的不平衡,这种心理落差可以理解,但是公路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时,原交通征稽系统干部职工也是按原编制下放至各区县市,统一按照当地的标准发放工资和补助,尚未与市级水平保持同步。为了保障公路系统干部职工待遇,市交通公路部门将提请市政府加大对区县市的督查力度,确保应有的待遇不下降。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发生行政诉讼案5件(含原市征稽处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出租车经营权出让有关的诉讼案(4件)

  1、湖南龙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市交通运输局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中告知的法定诉权时效未届满三个月的情况下重新开展招标行为违法。2015年6月8日该案经武陵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起诉。因原告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年9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于10月8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湖南昌和公共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人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报常德市政府批准,请求法院按照《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市交通运输局的行政行为无效。2015年9月10日武陵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还未判决。

  3、常德市政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起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人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报常德市政府批准,请求法院按照《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市交通运输局的行政行为无效。2015年9月10日武陵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还未判决。

  4、湖南昌和公共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政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分别起诉市运管处以“备案”的方式为3家投标企业发发放的汽车修理厂经营许可证,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请求法院撤销三家企业的许可证。2015年8月18日武陵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两原告起诉。两原告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二)原市征稽处扣押欠费车辆行政赔偿案(1件)

  原告陈益华起诉我局(原市征稽处)于2008年12月将暂扣欠缴养路费的车辆发放他人,现下落不明,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上诉武陵区法院和中级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此案原告陈益华于2010年11月20日向我局提出赔偿要求,2011年1月我局答复不予赔偿。2011年3月10日原告向武陵区法院提起诉讼,区法院未予立案。原告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2013年10月16日市中级法院裁定,武陵区法院立案受理原告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2014年5月15日武陵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又不服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区法院裁定。原告向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2015年6月10日市中级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指令武陵区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2015年11月12日武陵区法院作出行政判决:驳回原告陈益华的诉讼请求。目前,原告仍不服,现已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罗艳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陶云峰、王明志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本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财政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2.5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本单位2015年行政诉讼费用共计8000元。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单位2015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公开费用。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2015年,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创建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在2015年底力争达标。对照《2015年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创建标准》,2015年9月30日,我局向市政务公开办致函提出申请创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11月18日,市政务公开办对我局创建工作组织初评,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报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没有落实到位。

  2.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并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透明度。三是要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附件:2015年度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docx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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