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建复(2019)01号B类
邓惠荣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农村道路后期管护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宣传问题
农村公路线长面广,而政府投入公路养护的专项资金因财力有限,额度有限,树立广大群众的自觉爱路护路意识也是一种养护。所以,搞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真真需要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而要发动群众,宣传工作如您建议中提到的非常重要。过去各地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做了一些工作,但力度不够,效果不佳,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的积极性主动性尚没有得到充分激发。在今后工作中,我局按照您的建议将公路宣传工作纳入公路标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常抓不懈,按照“宣传也是管理”的思维,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广泛开展路政宣传,使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进政府、进村镇,让路政宣传更加接地气、近民情、有思想、有力度、有品质,增添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2019年,我局年初就农村公路管理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细则将组织宣传培训,创建群众性养护体系纳入到了考核内容。
2.关于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
今年,我局依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1〕24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9号)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常德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目前,就该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待意见成熟后提请市政府地方法规出台。该“办法”(讨论稿)就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养护机构与职责、管理标准,养护目标、养护模式、管理措施、资金来源以及考核奖励办法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办法”的制定得到了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年内将组织专题调研,我局已经接到配合调研的任务。该办法力争以地方法规正式出台,使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3.关于标示标牌规范的问题
标识标牌属于公路交通安保工程内容之一。近些年来,交通部门非常重视公路交通安全,将交通安保作为生命防护工程对待,出台了一些列强制规范与制度,行业监管部门也加大了管理力度,每年都有计划投入和专项检查。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在我们日常巡查中也经常发现,由于公路现场面广,管理上的确还存在死角。今后,我们将督促指导各地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在日常管理与巡查时,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标志的规范性检查,督促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完善巡查台账,对不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规定的严格督促整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我局正在酝酿在机构改革完成后在全市推广“路长制”,建立由政府主导,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将公路管养由单一部门管理变为“一路一长”的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各级政府领导担任“路长”并实现公路全覆盖,路长牵头组织公安、财政、国土、环保、交通、公路等部门共同参与,实行联职联责、联抓联管、联奖联罚、压力层层传递、人人职责明确的责任链条,积极推广使用手机APP道路巡更系统,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管理不留死角。
公路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重要,养护更加重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小病不治,大病难医”和“三分建七分养”的意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巩固建设成果,为地方经济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尽职尽责。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7月22日
签发人:向美华 联系人:陈德军
联系单位: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716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