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执法为民显情怀 用心服务暖民心
2024年4月12日上午,宜昌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所属鄂E中型普通客车在常德市澧县境内,因涉嫌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被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澧县大队民警移交给澧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进行处理。
(现场图片)
该客车省际包车牌为湖北宜昌至湖南韶山,主要途径地为:荆州、松滋、岳阳、益阳、长沙、湘潭,途径地未包含常德,车上共有18名乘客。该公司未按照约定线路运行的行为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公司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包车人李某对途径地不熟悉,导致公司在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包车牌时,遗漏掉途径地常德。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中“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的要求,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实施了不予处罚的决定。乘客们纷纷表示这种暖心执法、柔性执法更有人情味了。
下一步,澧县交通运输局还将继续探索更多便民为民的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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