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船舶防污管理工作成效初显
生活用水环境安全直接关系到全市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为此,市海事局坚持把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加强对船舶排污监管,该局于2011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防止船舶污染港口水域管理的通告》(常海事直通告[2011]1号),明确要求所有进、出港船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船舶防污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船舶向港口水域违规排放污染物。同时,在港口水域趸船及在港船舶进行通告张贴与现场宣传,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宣传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船民的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意识,并安排值班人员不定期深入港口码头明查暗访、现场监督。
12月11日,常德市首届冬泳会在沅水常德诗墙水域举行,运动员对沅水防油污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