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单向两车道以上主干道都要设公交专用道
2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长沙城区目前共有18条大客车专用道,今年还将继续增加。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已经下发,其中要求大中城市建成区内,单向三车道以上的道路或单向两车道以上的主干道,都应设置高峰时段或全天公共汽电车专用道,以逐步形成有效衔接、高效畅通的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网络体系。
根据《意见》要求,大中城市建成区内,单向三车道以上的道路或单向两车道以上的主干道,都应设置高峰时段或全天公共汽电车专用道。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还将继续增设大客车专用道,而在每条大客车专用道设置前,都将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研究。
《意见》还提出,要加快城市综合客运和换乘枢纽首末站、公共交通停车场、港湾式停靠站等场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意见》要求,根据一个城市组建一到两家政府主导的公交集团公司的原则要求,逐步对现有公交企业进行整合。同时,严禁对公交线路或公交车辆实行承包经营。保障公交驾驶员的正常休息时间,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严防驾驶员疲劳驾驶和带病上岗。
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客运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所有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的企业须具备安全运营条件,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许可,并持有城市客运经营许可证、运营证等相关证照。《意见》要求,要按以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通过公开听证等法定程序,合理地确定城市公共客运票价。建立票价监测监管机制。《意见》提出,对公共交通实行经济补贴、补偿政策。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票乘车等,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应尽快建立涵盖基础设施监控、车辆运行监测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管理、部门联动、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应急反应系统。
稿源:红网综合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