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想拖”到“愿拆”
——汉寿路政依法拆除涉路违建纪实
近日,汉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拆除毛家滩乡马涧村一处公路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违必改”的坚定态度与“以民为本、柔性执法”的为民情怀,促使当事人从拖延逃避到主动自拆。
10月23日,执法大队巡查发现,居民曾某在X009线K3+507处自家住房旁搭建钢架结构棚房,该棚房距公路用地外缘不足一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同时考虑到当事人系首次违法、无主观恶意,执法大队坚持说理先行,会同毛家滩乡副乡长、交通站站长及村干部上门**理、明危害、透底线,劝导其自行整改拆除。

递交整改文书 违建现场
10月26日复查,现场毫无拆除痕迹,当事人仍心存侥幸、只愿代拆不愿担费。执法大队路政工作人员赶赴村委会,召集乡村两级干部开会研判,商讨拆除工作推进策略。会后再次登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主动询问困难、提供帮助。通过设身处地**理、叙情理、解心结,当事人态度彻底转变,表态自行拆除。10月29日,违建棚房拆除完毕,公路建筑控制区恢复原状。
研讨会现场 施工整改现场
从“想拖”到“愿拆”,一词之变,见证的是执法既有尺度、更有温度,也折射出基层执法队伍深入一线、联动村镇的治理智慧。下一步,汉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从源头防范公路建筑控制区新增违建,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整洁的路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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