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通告〔2025〕1号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函〔2025〕15号)的要求,我局对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单独或牵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重新公布《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德市汽车排放污染治理企业(M站)管理制度>的通知》(常交发〔2020〕17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运行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常交运输〔2022〕1号)等1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2)。
上述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原有的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附件:1.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常德市交通运输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4日
附件1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